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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3日 08: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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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及时兑现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2019年我区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申报工作已开启,时间从3月15日开始到4月15日。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申请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的申请范围是吸纳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驻藏央企、中央驻藏分支机构及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申报内容包括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该负责人介绍,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每月收入低于当年西藏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租住房屋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与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对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0年补贴。其中1-5年期间给予100%补贴、6-8年期间给予50%补贴、9-10年期间给予30%补贴,社会保障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实施。

对符合上述申报我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的相关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文件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按流程向自治区人社厅高校中心申报。其中,驻藏央企、中央驻藏分支机构及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到区人社厅高校中心申报;各市地企业在相关市地申报,时间以各市地申报时间为准。

申报时,高校毕业生本人需要提供补贴资金书面申请,并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按具体申请项目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和《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生活、住房保障、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并提供毕业生个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申请社保补贴必须是企业为毕业生缴纳社保满一年;申请住房保障补贴的还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无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房租发票(税务局可代开)。

责任编辑:格桑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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