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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3起涉恶案件被提起公诉 依法严惩恶势力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08:42    浏览:

7月1日,“野狼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审查终结。拉某等7人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同时,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另外两起涉恶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城关区检察院对其也作出了起诉决定。至此,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3起涉恶案件均已全部起诉至法院。

图由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审查涉恶案件 震慑恶势力嚣张气焰

记者从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7月1日,“野狼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审查终结。“野狼会”成员拉某等7人自2017年11月起,在拉萨市网吧、朗玛厅、出租房等地多次实施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拉某等7人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

至此,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3起涉恶案件均已全部起诉至法院,给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踢出“临门一脚”,有力震慑了其嚣张气焰。

同时,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另外两起涉恶案件后认为,张某等5人自2017年10月份以来,在拉萨市茶楼、居民小区等地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蔡某等3人自2018年10月以来连续多次实施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上述人员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4条和《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至8条之规定,这3起案件涉嫌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罪。

快捕快诉

解决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起诉决定,体现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拉萨市城关区取得阶段性成果,深挖彻查正依法向纵深推进。中央督导组在听取上述案件汇报后,即刻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这既是维护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

在办理这3起涉恶案件过程中,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主动汇报、亲自协调,要求3个办案专班严格按照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精神指引,充分认识斗争意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精准把握打击重点、深挖彻查案件线索,全力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坚持“稳、准、狠、快”的办案原则,坚决做到依法严惩、快捕快诉,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连根拔起、彻底清除,不给其喘息之机。

按照起诉标准,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深入查明犯罪事实,严格审查相关证据,为起诉进行了充分准备。下一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将犯罪分子尽早绳之以法,接受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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