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里地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重要指示及区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功夫,全方位推进扶贫攻坚工作。
阿里地区积极探索“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基地+农牧户”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建立扶贫开发产业扶持基地,鼓励农牧民群众兴办合作经济组织,将贫困户的扶持资金以入股形式投入合作社、龙头企业联合经营,实现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长期收益。结合地区整体产业布局和各村区位优势,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差别化产业扶贫政策,将扶持资金重点投向扶贫产业,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生态畜牧业、民族手工业、民族文化、运输、商贸、餐饮等产业,让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脱贫致富。同时,阿里地区还将旅游扶贫纳入全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在旅游资源相对较好的札达、普兰、噶尔、日土等县开展旅游扶贫试点,采取建设旅游宾馆、农家乐等方式,让当地贫困户立足资源优势,实现就地脱
阿里地区积极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展小额信贷公司,组建贫困村资金互助社,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机构类型。建立扶贫项目贷款审核沟通机制,鼓励引导政府性银行、商业银行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量,对促进贫困户就业的县以下中小型企业、扶贫龙头企业、自治区认定的残疾人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使用扶贫贴息贷款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探索设立扶贫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整合扶贫产业与贷款产品,积极扶持当地扶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2015年,阿里地区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3.3亿元,贴息贷款余额净增1.17亿元,增幅达30%以上。
阿里地区积极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力量,探索构建定点扶贫、援藏扶贫、驻阿部队扶贫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个体公民参与的多元化社会扶贫工作体系。目前,全地区已整合行业部门资金15694.5万元,计划实施扶贫项目62个。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对口扶贫联系制度,实行地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口联系重点贫困乡镇,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重点贫困村居。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把驻村工作队所属单位作为帮扶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队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实施“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广泛开展“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和“村企共建”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参加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完善激励机制,每年“10·17”全国扶贫日开展一次社会扶贫济困活动,每5年进行一次社会扶贫表彰,让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资源、重点扶持”的原则,对全地区1390户因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发、耕地水 源缺乏等致贫的农牧民,统一制订方案、完善配套政策,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态扶贫搬迁,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同时,阿里地区还与对口支援的省市企业建立援藏扶贫工作机制,创新援藏扶贫模式,改革援藏资金使用方式,将援藏资金的70%投向贫困地区,30%直接用于扶贫开发。目前,全地区累计投入援藏扶贫资金3.4亿元,建设扶贫项目124个,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编辑:措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