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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建设美丽西藏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7日 04:08    浏览:

—六论认真贯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西藏,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体现了科学发展理念,顺应了各族群众的期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切实用制度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保护好“世界最后一方净土”。

保护环境建设美丽西藏,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严格管理。事实证明,粗放的以消耗资源、能源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无法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把生态环境关、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西藏;严控资源开发,实行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

保护环境建设美丽西藏,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度的约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一方面,要完善环境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建立开展自然资源确权,行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另一方面,要实施主体功能区域制度,实行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准入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此外,还必须建立资源有偿使用补偿机制,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完善生态效益补偿长效机制。

保护环境建设美丽西藏,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必须大力推进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关键在于抓项目,要进一步加快生态项目建设步伐,修订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延伸至2030年,加强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原、湿地、天然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实现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优良,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特有生态系统得到较好的保护和修复。

保护环境建设美丽西藏,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体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奖惩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建设美丽西藏不仅是各族群众的伟大梦想,也是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的光荣使命。各级各部门要自觉肩负起历史重任,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以对各族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只要把蕴藏在300万各族干部群众中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就一定能够建成美丽西藏。

责任编辑: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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