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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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8日 12:02 浏览:
(2013年11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上旬在拉萨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2014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德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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