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议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建设和谐西藏。这是区党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切实维护和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抓手,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一定要认真理解、深刻领会建设和谐西藏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坚决贯彻落实好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为建设和谐西藏尽责尽力。
和谐一词,顾名思义便是人人和睦相处,社会稳定有序。构建和谐社会,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区社会环境总体上进入了团结和谐、持续稳定的新阶段,但仍然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仍然存在,建设和谐西藏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这就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鼓实劲、出实招,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建设和谐西藏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建设和谐西藏,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保持安定祥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建设和谐西藏的重中之重。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和谐西藏将无从谈起,只有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稳定,才能切实维护和实现好全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形成团结相助、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才能使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谐西藏的目标也就能如期实现。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建设和谐西藏,关键是要把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议的各项举措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落实,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建设和谐西藏的实际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基固本、争取人心”、“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维稳措施,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抓好,构建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力争小事也不出的目标,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要深化驻村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巩固驻寺成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强化城镇网格化管理,确保没有盲区、没有缝隙、没有空白点;加强社会面管控,实现维稳措施全覆盖;加强新兴媒体管理、信息情报工作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预知预防能力;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建立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