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里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不断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生态宜居美丽阿里成效显著。”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小兵在接受采访时说。
2020年以来,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把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标《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措施、时限要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落实。地区主要领导先后召开会议10余次,作出批示指示5次,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阿里地区的33个问题及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赴阿日常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订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要求,着力推动落实。
同时,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传播平台,持续开展整改问题跟踪报道,阿里地区“一台一报一网”共发布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60余条。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阿里地区的33项问题9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1项问题94条整改措施。《阿里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21项问题78条整改措施中,18项问题71条措施已整改到位。
李小兵说,2020年,阿里地区落实创建经费930万元,出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阿里实施方案》等规划,在同年10月,国家生态环境部授予阿里地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称号,标志着阿里生态文明建设踏上了新的征程。
在此基础上,阿里地区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制订《阿里地区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区 加快建设美丽阿里的实施方案》,实施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十六项行动”,打造地区、县、乡镇、村(居)四级联创,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截至目前,阿里地区已申报创建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2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居)120个。
李小兵表示,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做好“十四五”生态环保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力争将更多生态保护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纳入国家项目库;编制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规划;衔接做好“十四五”期间援藏工作,协调指导7县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同时,将持续推进噶尔县重点水源涵养区生态修复、狮泉河镇流域治理等5个续建项目,开工建设狮泉河镇周边生态修复工程、阿里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阿里地区地下水水污染防治调查等3个新建项目;配合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组织实施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做好自治区级生态建设文明示范县、乡镇、村(居)创建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和做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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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