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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创新局面
文章来源:天上阿里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7日 19:07    浏览:

6月25日,记者从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我地区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并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称号。

自2015年以来,地区先后研究制定了《2015至2020年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措施文件,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建立符合各类群体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九进”创建工作机制。同时,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起,地委、行署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2020年、2021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各县也积极参照地区标准,相应设立民族团结专项创建资金。

此外,我地区组织各族群众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教育活动、“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党的恩情照边疆、阿里人民心向党”“四讲四爱”“五讲五看五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通过集中宣讲、文艺下乡、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巡回宣传等方式,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发展与创新。

截至目前,各类媒体共播报民族团结专题新闻300余条,播报荧屏滚动宣传语2000余条次,播出公益广告20期;悬挂民族团结宣传横幅300余条,电子屏滚动双语发布创建标语4200条次。

我地区始终坚持把培育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工作,结合阿里实际,积极打造村居、寺庙、学校等各个方面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目前,全地区分别有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4个、1个和54个。

下一步,我地区将持续打造29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确保地、县、乡三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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