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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hw/2018-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卫健委
  • 名 称:2018年阿里地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
  • 公文种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
  • 发布日期:2018-01-27
2018年阿里地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27 浏览:

 

根据《2018年西藏自治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改善我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为6-24月龄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预防婴幼儿营养不良和贫血,提高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我地区6-24个月龄儿童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辖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项目地区(包括阿里地区妇保院及阿里地区7县)县、乡、村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提高项目地区儿童看护人对营养包的知晓率。

2.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项目地区儿童看护人科学喂养知识水平,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项目地区6-24个月龄儿童贫血患病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20%。生长迟缓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5%。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对象

阿里地区7个县的6-24个月龄婴幼儿。

任务数分配情况:

项目执

行单位

项目县(区)

任务数(人)

备注

阿里

8

1570

各县资金按分解任务下达;地区妇保院培训、督导经费1.2万元

合计

8

1570

 

(二)项目内容

1、开展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基线调查。项目地区在发放营养包前,应对本地区6-24个月龄儿童开展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基线调查,确保6-24个月龄儿童营养包发放前后数据对比。

2、免费发放营养包。为6-18个月龄婴幼儿每天提供1包营养包,至24个月龄。项目实施期间,满6个月的婴儿即纳入发放对象,满24个月龄的幼儿即停止发放。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阿里地区妇联应当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健全、社会宣传动员能力强的优势,在县、乡卫生机构的配合和指导下以项目提供的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依据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活动,积极主动与当地媒体沟通,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板报(专栏)/壁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使项目地区群众了解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项目目标,了解服用营养包对婴幼儿健康的好处,动员社会各界关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问题,积极参与和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活动。

4、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儿童看护人以及其他育龄妇女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提高看护人营养包的知晓率和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5、加强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开展逐级培训,对县卫生部门、妇联部门负责人、妇幼保健站人员、乡卫生专干和妇联干部、村医和村妇代会主任培训项目管理方案,重点掌握项目的组织管理、营养包发放与管理程序、营养包接收、发放与儿童服用情况等信息收集与汇总方法、经费管理要求。以及对培训婴幼儿科学喂养及基本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及技能,特别是如何利用当地的食物资源给不同年龄段婴幼儿制作科学合理的膳食;婴幼儿营养不良和贫血的预防和治疗等。利用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渠道积极开展营养与健康教育的方法、向儿童家长进行喂养咨询与指导的沟通技巧等。以提高其项目管理水平和咨询指导能力。培训工作由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单位至少组织1次全县项目相关人员培训班。

6、规范招标采购营养包。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卫生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招标采购方案》进行营养包招标采购,确保营养包质量。

7、做好信息数据上报工作。根据儿童营养包发放统计表要求,做好月报表上报工作,项目单位每月至少上报1期儿童营养方面简报至地区卫计委基妇科。

8、开展监测与评估。组织开展项目效果评估。阿里地区卫生计生委基妇科组织开展督导,评估营养包发放机制、营养包食用的依从性、乡村医生有关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儿童家长喂养知识及行为的改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营养包发放、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探索营养包发放的激励机制,促进儿童营养改善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1、阿里地区卫生计生委基妇科负责全地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负责组织制定项目方案;落实有关经费。

2、各县卫生计生委与妇联等相关部门协调,负责本县项目工作的组织、监督指导;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定期向地区卫生计生委基妇科汇报进展情况。

3、各县妇联组织负责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社会宣传工作,共同开展面向家长和看护人的健康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项目实施

1、地区妇幼保健院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论证、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信息收集整理、项目督导等工作。

2、营养包发放管理。自治区卫计委按照每月平均任务数确定年度营养包需求量,集中招标采购后按计划由中标供应商统一配送到各项目县。根据要求,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责,明确营养包发放人员。营养包发放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施,同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宣传动员作用,并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等工作开展。各县接收营养包后尽快下发,尽量缩短发放周期和储存时间。接收和下发均应当核对和登记数量,检查有效期和包装情况,做好验收登记工作。营养包储存点应当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

4.信息报送。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集所辖县营养包发放统计表于每月6日(节假日顺延2天)上报各地区卫计委基妇科(统计表附后)。11月中旬,地区妇保院、各县卫计委将营养包发放及项目培训、健康教育、社会宣传和督导等工作总结,上报至地区卫生计生委基妇科。各县、项目医疗机构年度未提交项目工作总结的实行通报机制。

5.档案管理。对项目实施期间所有与项目活动相关的文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报表;项目培训档案;监督指导和评估计划、记录和活动报告;各种活动的文字、图片、照片、光盘、声像资料以及实物样品等不同形式的资料进行管理。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由专人管理;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做好立卷和归档工作;项目活动资料要分年度、分活动系统整理归档。

四、经费管理和保障

(一)2018年中央补助项目资金1095万采购营养包,自治区配套384万元工作经费,阿里地区36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工作经费详见资金分配表。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项目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地区卫计委基妇科负责对项目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项目单位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1、2018年阿里地区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工作资金分配表

   2、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统计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