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hw/2019-00003
- 发文字号:阿卫字﹝2019﹞56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卫健委
- 名 称:关于印发《阿里地区2019年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公文种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
- 发布日期:2019-03-20
各县卫计委:
《阿里地区2019年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地区卫计委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阿里地区卫生计生委
2019年3月5日
阿里地区2019年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方案
为切实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阿里地委、行署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不紊地推进全地区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地区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的医疗保障水平,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居民健康档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基本原则,坚持“灵活性、选择性、针对性”的工作方式,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利益,保障群众健康。
(二)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体检,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筛查疾病、精准识别、分类救治、分类管理。对体检结果形成反馈机制及开展健康随访。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健康管理,加大重大疾病的诊治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高全地区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分析影响我地区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的主要因素,为政府采取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按照行署要求,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率必须达到95%。
二、工作任务和内容
确保每年对我地区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开展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体检项目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结合自治区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健康档案》要求进行。
三、体检内容
(一)体检对象
阿里地区七县所有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包括农牧民在校学生)
(二)体检项目
肝、胆、脾、胰腺、妇女(子宫、附件、乳腺)、心脏彩超等。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选择体检项目,联系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价格进行体检,体检医疗机构优先考虑县级卫生服务中心。
(三)体检时间
2019年5月—11月。
四、经费保障
自治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元、地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人均30元包含在体检补助500万元中)、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的体检补助,统一使用,统一安排。
五、职责分工
地区卫计委负责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体检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制定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体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完成我地区年度健康体检人数的统计上报工作。
各县卫计委负责体检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要迅速成立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体检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和贫困群众健康档案;做好统计工作和周报告工作;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群众。
六、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至4月30)
各县卫计委制定各县具体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安排健康体检相关工作,采取农牧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通过悬挂横幅、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检率,提高农牧民群众对免费健康体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阶段(5月1至11月30)
1、各县卫计委要积极协调县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
院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好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做到应检尽检。同时各县自行协调医疗机构组织体检,体检务必签署体检协议书,保证体检率和体检质量,建立电子体检档案,电子健康档案要优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各县卫计委严格按照确定的体检时间,自行选择体检地点、体检项目有序进行健康体检,确保体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5日-15日)
各县卫计委按照实际的健康体检人数进行总结,体检工作总结需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我委基妇科。同时,体检人数、名单等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019年12月15日前一并上报。
七、结果反馈
健康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健康体检结果进行会诊、评估,并及时反馈给被体检群众。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是我地区党委、政府在民生领域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也是我地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更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我地区各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我地区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县卫计委按照2018年体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科学、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健康体检以及儿童先心病、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地区各医疗机构、各县人民政府、县卫计委要加大对健康体检以及儿童先心病、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等工作的宣传力度。我委将定期不定期对健康体检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
(四)认真统计,及时上报。各县卫计委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并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进度继续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将本周进展情况上报我委基妇科(电话:0897—2821960)。同时加强工作动态情况报告,及时全面地反映各县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