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pj/2018-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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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阿里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18-01-18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负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地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依法公布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三)负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及电子、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四)负责制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指导全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 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八)分析掌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
式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革工作的建议;指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承担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监督检查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地委、地区行署以及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自治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机构6个(正科): 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财务规划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藏药审评中心)。
(二)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后勤事业编制2人;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编制3人;食品药品稽查队事业编制4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事业编制2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实有人员41,其中在职25人(行政编制17人、事业5人、合同制工人3人、公益性5人、临时工1人、志愿者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大食安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食安委这个平台: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签订201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各县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县与辖区乡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开展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专项治理;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畜禽屠宰等专项整治。三是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发现问题、隐患排查水平。 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我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大督促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对各县、各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年度考核评价,督促各县、各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六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做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排查,落实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加强国抽、省抽工作力度,并强化核查处置力度;做好中考、高考、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七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二)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力度。一是以日常监管为基础,继续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结合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方法,探索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二是保持特殊药品监管的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地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含麻黄碱、麻醉药品、藏药制剂备案品种等监督检查,排查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是继续开展“诚信药店”评选活动,建立企业信用等级档案,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处罚记录等作为等级认定的基础材料和依据,对诚信和失信单位按不同等级进行激励或惩戒。四是继续加强对企业实施药品GSP况跟踪检查,将检查覆盖面达100%。五是加强药品领域连锁药店工作开展。六是加强对普兰口岸进口药材通关的监管。
(三)继续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力争2018年,地区餐饮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比例达到100%;餐饮服务单位实现量化分级比例达到100%以上,学校食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实现量化分级比例达到100%。二是加大餐饮食品行业的监管,开展创建“示范餐馆”工作。三是做好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市场巡查机制。组织局执法人员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开展抽查暗访,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确保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五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明厨亮灶”“量化分级”覆盖面,推进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建设。
(四)全面履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推行“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和量化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 二是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分类完善监管措施,抓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切实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防范安全风险,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抽检频次和范围,抓好重要时节和重点食品管控,深入排查食品加工环节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处置到位。四是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重点企业、行业、区域专项整治,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五是落实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食杂店管理办法》。
(五)继续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一是严把行政许可关。通过严把“资料审查关”和“现场核查关”,着力促进食品经营许可到位。二是着力强化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解决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着力强化化妆品经营备案管理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抽检工作力度。五是建立食品流通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推进食品经营监管风险分级制度全面落地。六是全面落实国家抽检和省抽工作,将抽检工作覆盖到各县,确保抽检工作覆盖面的同时加强抽检结果的运用;七是探索推进“示范超市”评选活动。
(六)加强案件稽查。进一步加强案件稽查工作,全面落实监管从“严”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重点难点问题,深挖行业“潜规则”,注重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探索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七)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宣传工作。继续做好阿里地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及时、准确向地委和行署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现场咨询、“四进”(进商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主要工作和重要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通过网络、报刊、微信等新型传媒介质,利用下乡检查调研时机,将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在县乡村一级进行宣传,进一步打牢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特别是在边远的乡村和牧区,人员分散,无法集中开展宣传的情况下,各县食药局与乡村驻村工作队联合,将食药安全宣传做到一线,打好基础。
(八)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围绕建设“学习型队伍,服务型机关”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特点,坚持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筑牢思想防线,确保干部职工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党建及精神文明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员管理。三是提升队伍素质。每周组织1次集中学习,将“四品一械”生产、流通环节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执法办案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作为学习重点,提升队伍的专业技能。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懂法律,具有公仆意识和勤政廉政的专业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以适应新时期对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的新要求。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收入777.2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777.24万元,2017年度预算收入483.7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483.76万元,同比增加293.48万元, 增长60.67%。
2.支出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年预算支出777.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等,2017年预算支出483.76万元,同比增加293.48万元,增长60.67%。其中安排基本支出711.22万元,比2017年增加255.98万元,增长56.23%;项目支出66.0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支出,比2017年增加37.52万元,增长131.6%。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0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3.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6.14万元;
(二)“三公”经费说明
1.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6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07万元,同比增加2.41万元, 增长20.67%;原因是车辆陈旧,日常保养维护费用增加。
2.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4辆,2017年车辆保有量8辆,同比减少4辆,原因是我单位部分车辆已到使用年限,报废。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2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增加2.71万元,原因是我单位车辆陈旧,日常保养维护费用增加。
3.其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8年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08万元,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79万元,预算接待29批次,共计232人。同比减少0.29万元,下降了9.42%,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要求,逐步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我单位安排办公及印刷费2.38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35.6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15万元、日常维修费0.48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5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9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0.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阿里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