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zx/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政协
- 名 称:阿里地区政协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2
目 录
第一部分 政协阿里地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政协阿里地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政协阿里地区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地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室会议、秘书长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
(二)负责地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协调、保障各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视察计划,做好政协委员日常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提案等相关文件。
(四)负责和管理地区政协机关的日常公文处理、文书收发、信息档案、行政事务、后勤接待、网站管理、委员活动中心管理、对外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财务、老干部等工作。
(五)承办上级政协机关、地委、行署和地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政协阿里地区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内设3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分别为:秘书科、行政科、联络科。政协阿里地区委员会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民族宗教文化文史提案委员会、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法制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政协阿里地区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98.92万元,比上年增加231.9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委员视察经费、委员服务保障经费、新增政协文史馆改建项目以及人员增加;支出预算2698.92万元,比上年增加231.99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委员视察经费、委员服务保障经费、新增政协文史馆改建项目以及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3.10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主要减少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公务接待经费。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次、100人左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0.47万元,比上年增加18.09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6,076.24方米,车辆1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8个,资金480.2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文史馆 改造项目 | 1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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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