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fgww/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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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名 称: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2
第一部分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地区发展改革委是地区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地区发展改革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地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地区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地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国家及自治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在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争进位的总体目标、重要任务、年度计划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实施情况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价格政策,参与制订和调整地区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地区财政、金融、土地等相关制度。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根据授权,推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地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具体措施。牵头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安排中央和自治区、地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组织协调包保项目的运行调度。
7、组织拟订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相关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参与经济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具体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要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9、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规划和具体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地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推进北斗规模化应用和卫星互联网建设等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11、负责地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共同富裕重大规划及具体措施。
12、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汇总地区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需求,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军地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14、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牵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地区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铁路与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15、组织制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间投资)发展的具体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制订全地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制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16、研究提出全地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地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地区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地区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地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地区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承担地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19、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
地区发展改革委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资科,国民经济和体制改革综合科,农村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和经济贸易科(民营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国防动员协调管理科(军地协调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阿里地区价格认证中心(阿里地区价格监测中心),阿里地区节能监察中心,阿里地区经济信息中心,阿里地区项目评审咨询中心,阿里地区铁路和民航建设协调中心,阿里地区粮食储备库,阿里地区粮油检化验中心,阿里地区军粮供应中心;以上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均纳入地区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地区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47.84万元,比上年减少835万元,减少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内未安排招商引资奖励扶持资金、阿里联网主干线路检修期间应急备用发电燃油补贴、编制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经费、编制援藏项目决算复核经费、出租车成本监审经费、审计整改聘请第三方费用、电力保供燃油费用、购买升级维护保养执勤实施等经费预算;支出预算4047.84万元,比上年减少835万元,减少17.1%,主要原因是:本年内未安排招商引资奖励扶持资金、阿里联网主干线路检修期间应急备用发电燃油补贴、编制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经费、编制援藏项目决算复核经费、出租车成本监审经费、审计整改聘请第三方费用、电力保供燃油费用、购买升级维护保养执勤实施经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44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业务范畴无跨国合作,因此无需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5万元,比上年无增减。)比上年无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公务出行任务量和出行范围与上一年基本一致,车辆行驶里程数相近,油耗及零部件损耗程度相当,所以费用无明显波动;公务接待费1.89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合作交流频次稳定,接待任务量无明显变化,因此预算保持一致。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16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2.6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粮储局合并到我委,增加9人,因此机构运行经费也随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022624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7.97万元,主要是:购买打印机、计算机、洗衣机、扫描仪、铁制衣柜、床、碎纸机、茶吧机、会议室桌椅、多功能一体机、无纸化会议室相关设备等。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4个,资金4047.6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及修复总体规划编制费 | 350 | 及时完成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及修复总体规划编制;确保地区乃至国家的生态安全及修复工作;保护和改善阿里地区流域生态环境 |
“十五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 400 | 为“十五五”项目实施提供专业规划;合理研究我地区生态、农业、公共服务、综合交通等支撑体系。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