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支持IPV6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
  • 索引号:xzspj/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 名 称: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2
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以下称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阿里地区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地委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是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及地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落实地委“12114”工作思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推行全地区电子证照库建设;负责研究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提出提升政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各县、各部门线上服务的应用和建设。

(三)负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国家、自治区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落实,协助推进流程再造、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提升服务质量。

(四)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制度,扎实推进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

(六)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工作,负责热线运营中心建设及管理,热线诉求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指导各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

(八)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一条  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信访、档案、资产管理等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工作等。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基本项目建设等工作,承担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基本项目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科。开展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清单目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地区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汇总、流程优化、清单目录管理等,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推行全地区电子证照库建设。负责指导各县、各部门线上服务的应用和建设。负责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第二条  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编制11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

第三条  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

一)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负责为建设工程(市政房建、交通、水利、林草、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等)交易、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咨询和交易服务(远程异地评标)。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和企业信息,收集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和发布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从业信誉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标后根据“一标一评”的原则,对评标专家实行考核评价),设立与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终端。负责提供交易过程全方位的实时电子监控服务,见证交易活动,对不符合进场交易规定的有关问题提出质疑并督促整改。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交易登记、签发交易成交备案,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地并发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表、系统中审核场地预约申请时间,依法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除市政房建外)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负责规范进场交易活动程序,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公共秩序,开展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资料)的存档调阅工作。负责对交易场所内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报告。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行行业自律,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社会监督机制。完成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阿里地区政务服务中心(阿里地区“12345”热线管理中心)

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阿里地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秩序、工作纪律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负责进驻单位对西藏政务平台系统即“一网通办”的推广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纠纷、投诉的处理;负责统计、汇总各窗口事项办理情况。负责政务服务大厅计算机系统、软件和硬件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推广使用全区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平台,做好平台系统运行维护、知识库更新。负责阿里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中心建设及管理。负责做好与其他热线的整合归并工作,推动形成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同时实现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负责热线诉求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完成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69.2万元,比上年增加4339.7万元,增长266.32%主要原因是:我局2025年新增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支出预算5969.2万元,比上年增加4339.7万元,增长266.32%,主要原因是:我局2025年新增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2025年无相关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0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加 1.29%,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调入我局,差旅费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4365.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9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570.2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000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795万元,主要是:我局2025年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中政府采购固定资产795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我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2个,资金5025.6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6个,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

10

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交易维持秩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正常运行,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办公设备及耗材用品采购,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设等。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100

确保政务服务中心日常水电耗材设备采购等业务,保障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运营服务费

21.75

保障正常运营12345便民服务热线,12345服务热线项目平台运营维护

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

4365.26

保障阿里地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提升阿里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效率,提升阿里地区整体政务服务形象。

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

0.95

保障驻村工作队服务群众,办实事。

增资补发

8.66

保障干部职工基本权益,提升干部职工经济条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