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kzx/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疾控中心
- 名 称:阿里地区疾控中心2025年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3
目 录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政府债务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工作。对解决传染病流行、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实施免疫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对传染病、突发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重点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和疫情报告及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开发、引进、推广先进的预防医学技术手段,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卫生预防监测检验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卫生学评价,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基层预防保健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工作。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
服务。承担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为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4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设1个内设机构,具体科室分别为:中心办公室,业务办公室(应急办),中心财务室,结核、麻风、性艾科,地方病、鼠疫、寄生虫防治科,卫生、职业病、消毒、慢性病、宣教科,传染病、免疫规划科,质量管理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共有10个科室组成。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一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0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增加职工相应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整体收入增长;支出预算200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增加职工相应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整体支出增长。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相比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相比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相比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接待费用,全年支出数为0元,故本年未保留该资金。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7.2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2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增加职工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07.3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7.3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6380.22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大约15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购买办公桌椅、电脑以及其他专用设备用于开展业务工作。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1个,资金469.2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无 | 0 | 0 |
七、政府债务情况
我中心2025年度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