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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sfc/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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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司法处
  • 名 称:阿里地区司法处2025年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3
阿里地区司法处2025年预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


 

第一部分 2025部门司法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5部门司法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地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地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县各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各县各部门报送地区行署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四)承办行署规范性文件解释。负责协调各县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地区行署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县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行署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地区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地区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八)负责拟订全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地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地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地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地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单位警务管理和督察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密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部门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10.24万元,收入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71.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4万元;支出预算2210.24万元,支出包括:基本预算支出1548.8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支出164.88万元、项目经费预算支出661.39万元,收入支出同比增加164.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因本年度新增7人员,均为阿里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和新调入人员,故增加了收入支出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预算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原则做了调减。因公出国(境)0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保有量7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4.8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66万元,增加4.2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之间的人数有变动,因此本年度增加了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848.93平方米,我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8个,资金661.3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