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yj/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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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教育局(体育局)
- 名 称:阿里地区教育局2025年度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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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教育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阿里地委教育工委。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教育领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地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全地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地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地委提出意见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2.指导全地区教育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地区教育领域精神文明建设。
3.指导全地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规划和措施。
4.负责教育领域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机制。指导学校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和反分裂斗争教育。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维护稳定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5.完成地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阿里地区教育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全地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承担全地区教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2.负责全地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在权限范围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主管全地区教师工作。
3.指导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4.在权限范围内统筹管理全地区各级各类教育领域的课程和教材工作,负责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
5.组织实施全地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全地区学生管理、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
6.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行动方案。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
7.组织指导全地区教育领域交流合作工作。根据授权,开展教育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负责教育受援工作。负责西藏班(校)有关工作。
8.拟定全地区教育经费具体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地区教育财务管理和教育经费监管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9.负责全地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10.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制度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改革相关工作。
11统筹规划全地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地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全地区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
13.统筹规划全地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4.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地区教育局内设行政科室6个、事业机构4个,均为正科级。
(一)行政科室
1.办公室。负责处理地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日常运转、服务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访、督查、信息、法治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教育领域重要部署、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负责重要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担教育系统新闻宣传有关工作。承担教育工会日常工作。
2.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和督查中小学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负责教育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指导教育领域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家庭和社会思想教育、家校协同育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承担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妇女儿童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安全、预防疾控等卫生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防渗透与反邪教、反分裂工作。
3.人才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党群等工作。拟定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拟定地区各级各类教师队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校(园)长、教师管理和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培养、培训、考核工作,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全地区教师招录、人才引进、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组织实施教师、教育研究系列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与对口支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口支援学校合作交流。承担基础教育组团式工作,负责指导职业教育集团式受援工作。
4.教育与督导工作科。承担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办学标准,组织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及具体评价措施,指导学校落实课程标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指导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管理。指导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学生管理和考试招生具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高中阶段教育和西藏班(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五育并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指导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机构设置前置审查相关工作。制定全地区教育督导具体措施。负责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机制。
5.财务与发展规划科。拟定全地区教育经费具体措施及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级部门预算和机关决算。审核汇总本级部门决算。开展教育经费统计。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开展教育经费监督。拟定全地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管理全地区教育基本建设。指导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承担教育领域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育工会、机关工会财务管理。
6.体育科。指导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负责组织全地区学生体质健康等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管理各类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统筹规划边境地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拟定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全地区青少年体育竞赛工作。承担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二)事业机构。
1.阿里地区教师发展与教育信息化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级、自治区级教育培训任务,组织实施全地区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和网络教育培训,指导做好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承担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智慧校园建设和“互联网+教育”、数字化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校园网络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阿里地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考试招生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全地区普通中职考试、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助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做好全地区各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各类考试成绩的收集、整理、公布及分析,组织实施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考试,承担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阿里地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实施办法的草拟工作,指导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行动方案,指导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师资培训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员队伍建设及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组织开展全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华经典诵读、诗词朗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等活动。完成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阿里地区教育科研与教材管理中心。负责全地区民族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检查各县(校)双语教学的开展情况,研究各学科教材及教学大纲,并向有关部门提交教材的改进意见,规划和指导全地区中小学地方教材建设,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工作,负责教研员队伍培养教育工作,负责课题研究指导和上报工作。负责教育志、教育年鉴、阿里教育等编撰审核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出版物和学校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监督指导中央和地方教材使用推广工作,防止非法教材教辅进入校园。完成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阿里地区教育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收支总预算4553.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0.89万元、上年结转1712.3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84.7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3.31万元;2025年预算收支较2024年预算收支6514.02万元减少1960.82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资金学生体检经费160.91万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资金448.28万元,以上两个项目2025年未单独安排预算,学生体检经费2024年已全部支出,只有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资金5.44万元结转到2025年继续使用;二是2024年人才资源开发经费86万元,2025年未单独安排预算,只有2024年结转过来的28.82万元;三是2024年内地中职学生返出藏路费47.49万元,当年已全部支出,2025年未单独安排预算;四是2024年拉萨两所学校学生返乡路费43.62万元,2025年该经费预算直接下到拉萨两所学校,未在本单位预算内;四是人员变动导致2025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4年持平。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4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91.19万元,较上年的173.39万元增加17.8万元,增加10%,主要是本年度差旅费、邮电费、电费、食堂补助、水费的预算增加,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情况及今年工作计划,2025年对以上项目进行了适当的预算调整,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本单位固定资产46145674.34元,其中:房屋33978227.75元、车辆3030000.00元、设备及家具9137445.59元、土地1元。2025年当年新增资产33670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4个,涉及资金2840.8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单位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万元) | 绩效目标 |
工资福利支出 | 1565.98 | 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西藏班(初、高中)、中职班工作经费 | 209 | 及时保障学生顺利返出藏。 |
阿里教育地培 计划经费 | 60 | 提升教师业务能力素质。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有一笔专项债券资金,为拉萨阿里河北完全中学建设工程资金3868.9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阿里地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