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rmtzx/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融媒体中心
- 名 称:阿里地区融媒体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4-07
根据阿里地区地委、行署、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地区融媒体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宣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
地委的工作要求。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做好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工作,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热点,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络信息行业等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加强与本地自媒体的良性互动,发掘推广传播本地自媒体正能量信息内容;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主动开展涉藏舆论斗争。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主动实施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全媒体节目的策划、采编、采、审、包装、编排工作;做好地委党报(刊)的采编、翻译、审校、排印和发行工作:做好地区级新闻 APP、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做好中央、自治区级媒体客户端阿里板块(频道)的入驻、信息采集、编辑、报审工作;对地区级媒体平台播发的内容进行监听监看、信息反馈、改版策划、组织协调等,确保节目播出质量和安全。
(四)制订并组织实施阿里地区新闻媒体和新闻事业发展规划,加快信息化步伐,实施新媒体新技术引进、使用、推广,打通“报、网、端、微、屏”各种资源,打造全媒体传播矩阵。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组织广播影视创作生产和报刊出版,制作播出广播影视精品节目,增强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传播好阿里声音、讲好阿里故事。
(五)积极探索市场化有偿服务路径,打造政务、社区、商务服务平台。负责“媒体+政务”“媒体十服务”“媒体+产业”统筹发展工作。做好融媒体平台政务功能建设,为各族干部群众提供综合服务;做好融媒体平台服务功能建设,积极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做好地区融媒体中心下属产业的谋划布局、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产业发展,增强融媒体中心自身“适血”功能。
(六)负责依法依规译制、创作和播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新媒体节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七)负责完整传输中央、自治区、地区广播电视节目,负责有线电视、无线广播电视收听收看,网络覆盖、转播、拓展、维护、收视费收缴工作;负贵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工作,加快推进阿里广播电视事业的能力建设,努力提升阿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水平。
(八)负责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资料、节目的引进审查、整理归档,确保融媒体工作的规范性、可持续性、科学性和方向性。负责做好公益广告的刊播工作。
(九)加强地区媒体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升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指导县级融媒体的业务工作。承担指导融媒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等职责,保障安全播出。
(十)完成地委、行署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五条职能转变。地区融媒体中心要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按照“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的融合发展思路,着力推进阿里地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体制改革、制度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融合发展步伐,着力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为推进新时代阿里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
第六条 地区融媒体中心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订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阿里地区融媒体中心共有编制35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正县级1名、副县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8名(正科级9名,副科级9名)。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表格详见附件。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79.20万元,比上年减少704.53万元,减少18.62%,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减少;支出预算3783.73万元,比上年减少704.53万元,减少18.62%,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41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1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车辆使用情况稳定;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接待0人次,故压减经费。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5.18万元,比上年增加42.63万元,增长32.16%,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堂经费。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69.1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69.19万元.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4637.2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3个,资金1150.4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建设专项 | 655.38 | 通过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在试点领域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
我中心无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