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9-0025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2017年度阿里地区司法处部门决算说明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3-08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结余结转情况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对比说明。
2.阿里地区司法处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3.2017年与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比情况。
六、其他事项说明
自阿里地区财政局布置决算会后,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周密安排下,财务人员及时安排决算工作,认真审查核对,确保帐表相符,数字准确,各项支出符合实际情况。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
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
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
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
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8.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9.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
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
盘自筹资金等。
11.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
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
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
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
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
过路38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14.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
15.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
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
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__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阿里地区行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09〕125号)、《中共阿里地委办公室 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行署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党办发〔2009〕18号)精神,设立阿里地区司法处,为行署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向全地区普及法律常识、法律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行署提供法律服务。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组织实施全地区国家司法考试。
(七)负责全地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和仲裁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资等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负责和监督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工作。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结余233.46万元,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1119.26万元,支出1272.89万元,2017年底结余79.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司法处业务用房开工建设,总投资109.06万元。
三、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总计1119.26万元;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1275.51万元,同比收入减少156.25万元,同比收入减少比例为12.25%。主要原因是司法处业务用房开工建设2016年已下达指标,总投资109.06万元。
四、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1272.89 万元,2016年支出1878.93万元,同比收入减少606.04万元,同比收入减少比例为32.25%。原因是:司法处业务用房建设2017支付款减少。
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为823.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8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98.41万元。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支出决算为1163.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79.48万元;其他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2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6.06万元。
五、2017年度结余结转情况
司法处2017年经费结余79.81万元。
六、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对比说明。
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88.09万元,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14.36万元,相比预算少支出资金0.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62.5 万元 主要是我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接待标准和加强车辆管理。
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次。
2.阿里地区司法处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年决算数 |
2017年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19 |
0.27 |
|
3.公务用车费 |
14 |
87.8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 |
25.32 |
|
(2)公务用车购置 |
62.5 |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25.59万元,相比2016年14.19万元增加了11.4万元,同比增加了8%原因主要是:2017年因一辆车用于驻村路途遥远路况差耗油多。
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八、部门决算开展情况
自阿里地区财政局布置决算会后,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周密安排下,财务人员及时安排决算工作,认真审查核对,确保帐表相符,数字准确,各项支出符合实际情况。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阿里地区司法处
2018年5月29日
附件【司法处2017年决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