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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xsb/2019-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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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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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3-08
阿里地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8 浏览:
















目录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情况。

3.人员情况。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阿里地区民政局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和社会组织工作科)、纪检组;阿里地区老年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阿里地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阿里地区社会福利院、阿里地区流浪乞讨站、阿里地区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阿里地区行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09〕125号)、《中共阿里地委办公室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行署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党办发〔2009〕18号)和《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行办发〔2010〕41号)精神,设立阿里地区民政局,为行署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地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地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协调全地区抗救灾工作,检查和核实灾情;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承担阿里地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牵头组织实施全地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相关政策规划、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订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规划,推动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和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地区县、乡镇、边境村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和乡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地区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地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工作。

6、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

7、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地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的建议;指导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公益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工作。

8、负责婚姻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推动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开展儿童收养和救助工作;负责管理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负责相关交流与合作职责。

11、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老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管理。

2、机构情况

阿里地区民政局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和社会组织工作科)、纪检组;阿里地区老年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阿里地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阿里地区社会福利院、阿里地区流浪乞讨站、阿里地区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二)2017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阿里民政局在地委、行署正确的领导下,围绕全地区中心工作,有效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政策,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城乡低保救助。经过低保核查清退,目前已确定的城市低保对象544户1111人,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850元下拨市低保资金1051.74万元,其中自治区下达674.67万元;地区财政配套233.1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43.89万元。已确定农村低保对象4652户12325人,其中(A:1080人,B:727人,C:10518),下拨全年农村低保资金 2182.23万元,其中自治区下达1745.82万元;地区、县各配套 218.2万元。2017年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3311元。

(二)城乡医疗、临时救助、流浪乞讨、灾害救助。截至10月底,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560.98万元,其中住院累计支出515.95万元,医疗救助累计人数17189人(住院累计救助人数 2300人,门诊累计救助人数174人,资助参合参保人数达14715人);临时救助资金累计支出183.58万元,救助累计人次136户918人,人均救助水平达2217元流浪乞讨累计支出41550元,救助人数32人次,同时为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局根据藏财社指〔2017〕1号,民政厅《关于下达阿里地区2016-2017年冬春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500万元》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会审定报行署批准后具体分配为七县及地区下分配下拨了500万元自然灾害补助金,目前已使用资金314.4万元,救助人口16859人。各类救助全面开展,受助人员都得到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强化职能,扎实开展了各项民政业务工作

(一)优抚双拥工作进扎实推进。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深入的开展了优抚对象及军休干部排查统计工作,更新了优抚对象数据的录入,目前我地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42人,其中伤残人员39人,三属3人。军休干部17人,无军籍人员1名。做好统计工作的同时,我局及时落实了2017年度伤残抚恤金709432.08、三属人员2016年定期抚恤金53237.51元、伤残军人2017年护理费44894.4元,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优抚医疗救助金2000元,发放军休干部及无军籍人员1-10月份工资556.57万元(包括补发),报销三名军休干部住院费总计9.8万元。接收2016年退役军人68名,发放家属优待金及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计515.64万元,接收2017年秋季退役士兵61名。在“三大节日”、建军90周年等重大节日期间详细制定了详细的节日活动方案,通过开展军政座谈会、集中收看阅兵仪式、庆祝大会、参观军史馆、观看红色影片、集中慰问各驻阿部队、走访慰问军转干部和优抚对象、举办军民共建文艺晚会等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及共建活动,共发放慰问金166.89万元(七县慰问49.39万元),主动保障各个来阿驻训、在阿执勤军人的生活、文化需求,积极参与组织各类新兵迎接、老兵欢送活动。地区福利院长期与各个驻军单位共创共建,解决了许多民生保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倡导地区各个单位拥军优属,建立军民共建单位,为双拥共建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第十一次双拥表彰大会上,我地区日土县、普兰县、噶尔县、札达县被评为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城);武警西藏总队阿里地区支队被评为西藏自治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阿里地区民政局被评为西藏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日土县委副书记、县长拉巴次仁被评为西藏自治区双拥模范个人。

(二)防减灾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调整充实了地区减灾委员会人员组成,增加了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了防减灾工作责任、机构、领导、队伍“四到位”。召开阿里地区2017年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修订完善了《阿里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今年的防抗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组织保障到位的同时不断加强救灾体系硬件建设,阿里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项目、阿里地区措勤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噶尔县应急避难场所三个救灾项目都已完工并将投入使用,使地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积极开展救灾项目协调跑办工作,完成了改则、噶尔两县区域性救灾库房,札达、革吉两个县级救灾储备库,4个乡级救灾储备库项目的申报工作。二是按照第31次地委会、第13次专员办公会要求,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乡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运储备工作,积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帮助解决问题,按照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到地县一级,地区物资储备到乡镇一级,县级物资储备到村组及易灾点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了地、县、乡、村(易灾点)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了基层灾害应对能力,同时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了本级物资采购。二是全力做好各类应急保障工作,今年为做好札达县底雅乡底雅村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除临时搬迁安置点物资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我局从本级储备物资中调拨棉大衣、棉衣裤等11个品种的物资各630(件、只、套、床、顶)、户用光伏电源等应急物资600多部。积极协同噶尔县卫生服务中心,全力做好防控疫情工作,给噶尔县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点调拨了棉帐篷10顶、太阳能光电10套、被褥70床、发电机2台等物资,给疫情患者提供了隔离住所,有效地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物资储备管理到位,今年地区救灾物资储备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1680件,增加物资全为自治区代储应急物资,新增物资已完成入库登记工作,在新增物资入库的同时,为确保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和品种底数清、情况明,我局对地区及各县救灾物资储备量进行了清查,截至目前阿里地区本级储备物资37个品种13万余件,代储自治区救灾物资42个品种234828余件,7县储备情况正在统计当中。在做好物资储备的同时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物资储备库实行保安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期的进行防火、防盗巡查,确保了物资安全存储。四是2016年因灾损房屋损房总数451户508间(噶尔县323户346间、普兰县62户62间、措勤县29户32间、改则县37户68间),根据统计数据制定了《阿里地区2016年因灾倒损房屋修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以防灾减灾委名义下发至各县及地直各相关单位,在地区因灾倒损房屋修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目前全地区2016年因灾受损房屋已修复完成451户,修复竣工率达100%。五是及时完成了我地区灾害信息员数据录入更新工作,目前全地区共有灾害信息员198人,其中地级人3人,县级17人,村居级141人,为灾害信息全面准确的统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地区领导和各单位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了有力依据。六是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扎实的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6种,13523份,张贴宣传标语30条,展出宣传展板42个,共投入资金约57600元,宣传在全地区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由地委组织部牵头,我局具体参与,开展了全地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调研和换届具体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掌握村(居)“两委”班子现状、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后备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情况,并对换届工作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帮助。二是年初以来我局不断加大对城乡社区协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各县按照自治区、地区方案和意见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三是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阿里地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拟定今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突出重点创建县,按照时间要求有序开展创建活动。同时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会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阿里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活动,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及时兑现监督委员会委员的生活补贴。四是阿里地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紧紧依靠边界地区的乡镇政府和村、组,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影响边界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建立了平安、稳定、团结、和谐的边界关系,使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维护边界、保护界桩等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村民和睦相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三是狮泉河路牌安装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各县在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工作的基础上,均进行了自然实体、乡镇、村等地名的设置,西四县县城所在地的路牌、门牌设置已完成,东三县县城路牌设置因受供暖工程的影响,目前未完成。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一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根据国家婚姻法与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婚姻登记,截至目前我地区结婚登记2978对、已婚登记115对。不断加强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完成了52名留守儿童与327名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工作。不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和指导,组织和督促受委监护人鉴定《农村留守儿童委托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格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出针对性帮扶。二是认真开展了孤儿和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完成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273.78万 元,残疾人补贴资金331.386万元,发放提标资金54.26万元,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步明显,做到了有安排部署、有督导检查,进行了社会组织授牌仪式,通过推行党建制度样本,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制度建设,配齐配强了社会组织支部人选对社会组织党建进行深入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社会组织党建中好的做法的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考核力度。党建工作要与社会组织的日常经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设立活动场所,针对其场所有限,可协商参加附近社区活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等方式,保障组织活动的经常性开展。

(五)老龄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断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调整充实了老年人工作委员会,配齐了老龄办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老龄工作宣传工作,在狮泉河镇范围内宣传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西藏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资料。为充实老人生活开展了“不忘历史、牢记党恩——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58周年”主题活动、老龄座谈会、观看《废奴》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及时兑现2017年老年人两项补贴资金,2017年全地区共有经济困难老人1542人,失能老年人1623人,每月补贴资金为50元,全年共需要资金189.9万元,其中自治区配套113.94万元,地区配套37.98万元,各县共配套37.98万元。

(六)项目工作推动情况。2017年民政重点项目20个,2017年目标任务8762万元,资金到位项目18个,截至10月底,开工11个,开工率55%,完成投资475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5.2%。新增项目3个,全部完工,完成投资542万元。总之来说我局民政事业项目工作整体推动非常缓慢,在各行业部门里排名非常靠后,不仅影响了民生保障工作的开展,还拖了地区整个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后腿,下步我们只能从自身出发,不断增强民政行业内部人员对项目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采取一些更加得当的措施在下年度尽全力加快民政项目工作进度。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

2017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增减原因

2017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

调整原因

总收入

50408264.38

21765982.16

28642282.22

131.59

上年结转及工资增资

104458574.29

项目、工资增资及人员调出调入

总支出

50408264.38

21765982.16

28642282.22

131.59

上年结转及工资增资

104458574.29

其中:

人员经费

14891015.75

6760794.28

8130221.47

120.26

工资增加

29167475.02

日常公用经费

929804.00

8971987.71

-8042183.71

-89.64

日常开支减少

1722899.05

2017年我局年初预算严格按财政核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经费标准安排,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总计预算收入8,844,520.29元,上年结转41,563,744.09元,收入总计50,408,264.38元,与2016年的预算收入21,765,982.16元相比,增加28,642,282.22元,增加131.59%,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过多及工资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实际收入104458574.29元,与2016年实际收入106515194.49元,相比减少2056620.2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2017年实际支出81870982.22元,与2016年实际支出62470009.21元,相比增少19400973.01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预决算对比分析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总计

其中: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其中: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财政拨款

非财政拨款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5040.82

10445.85

107.22

4156.3

4156.31

0

884.4

6289.4

611.15

884.4

6289.4

611.15

0

0

0

2017收入预算5040.826438万元,决算10445.857429万元,决算比预算多5405.03099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余和当年资金追加。

支出预决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元、%

本年支出

年初预算数

50408264.38

决算数

104458574.29

差异率%

107.22

其中:

基本支出

年初预算数

15820819.75

决算数

30890374.07

差异率%

95.25

其中:财政拨款

年初预算数

15820819.75

决算数

30890374.07

差异率%

95.25

项目支出

年初预算数

34587444.63

决算数

59879002.27

差异率%

73.12

其中:财政拨款

年初预算数

34587444.63

决算数

59879002.27

差异率%

73.12

基本支出(按调整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44579572.02

决算数

30890374.07

差异率%

30.7

其中:

人员经费

调整预算数

29167475.02

决算数

29167475.02

差异率%

0

公用经费

调整预算数

15412097.00

决算数

1722899.05

差异率%

88.82

2017年支出预算50408264.38元,决算104458574.29元,决算比预算多54050309.91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

2016支出

2017出

增减数

增减比例

2017预算

2017决算

人均支出(按在职人员计算)

支出合计

22.58

33.13

10.55

46.72

16.15

33.13

0.51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2.5

33.13

10.63

47.24

16.15

33.13

0.51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5

33.13

10.63

47.24

16.5

33.13

0.51

公务接待费

0.08

0

-.08

-100

0

0

0

我局2017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我局没有组织过任何因公出国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②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0批次0人次。2017我局无用于接待单位业务等公务往来支出。

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1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下乡等。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因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63万。

(2)会议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会议费支出

2016支出

2017支出

增减数

增减比例

2017预算

2017决算

人均支出(按在职人员计算)

会议费

0

0

0

0

0

0

0

我局2016与2017均没有发生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培训费支出

2016支出

2017支出

增减数

增减比例

2017预算

2017决算

人均支出(按在职人员计算)

培训费

0

0

0

0

0

0

0

我局2016与2017均没有发生培训费支出。

(4)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政拨款本年总收入62894830.20元,总支出81870982.22元,其中基本支出30890374.07元,项目支出50980608.15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年末结转和结余22587592.07元,其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2587592.07元,基本支出结转13689197.65元,项目支出结转8898394.42元。

2.结转结余规模大,于2018使用。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不存在问题。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104275056.08元,负债总额为15087169.92元,净资产总额为89187886.16元,与上年相比,资产增加9205764.8元,负债减少5184815.83元,净资产增加14390580.63元,增加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104275056.08元,其中库存现金7.00元,占总资产的0.000007%,银行存款12329372.40元,占总资产17%,财政应返还额度22587592.07元,占总资产46%,其他应收款2757790.52元,占总资产5%,固定资产66600294.09元,占总资产32%。负债总额为15087169.92元,为其他应付款15087169.92元。

与去年相比,库存现金减少0元,减少了0,银行存款减少3378314.96元,减少了21.51%,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21457593.21 元,减少了48.72%,其他应收款减少1806500.93元,减少了39.58%,固定资产增加35848173.84元,增加了116.57%,其他应付款减少5184815.83 元,减少了25.58%。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未使用完。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目前我局2017年决算已完成全部工作。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2018决算批复下达后,按照规定时间在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开。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无意见。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综合素质,加强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防范债务风险。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阿里地区民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阿里地区民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