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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xsb/2019-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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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纪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3-08
阿里地区纪委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8 浏览:

一、阿里地区纪委监委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阿里地区纪委机关与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受阿里地委、行署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双重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1)主管全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地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全地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和地区行署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自治区政府和地区行署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等情况。

(3)负责调查地区各部门党组(党委)、各县党的组织及其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决定对这些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不服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员行为的检举、控告;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地区行署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地区行署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决定对上述监察对象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对涉及依法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行政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解除受到开除公职之外行政处分的已改正错误的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加强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订全地区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规划,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地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7)负责统一部署全地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担行署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8)主要负责全地区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行政效能投诉、有关行政效能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案件的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

(9)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或参与制订相关法规和规章。

(10)调查研究地区行署各部门和各县政府制订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全地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1)会同地委组织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等工作,考察推荐县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领导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工作考核,组织领导全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交流、培训、调整和调配等工作。

(12)承办地委、行署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共阿里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区监委是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委和行署双层领导,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10个内设机构,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地委巡察机构于2016年组建机构设在地区纪委人事、财务、编制均由地区纪委负责代管。该机构下辖地委巡察办、地委巡察一组、地委巡察二组三大机构,地委巡察办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属地委工作部门。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主要工作开展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问责、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宣传、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总体具体情况

2017年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包括地委巡察办)2017年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包括地委巡察办)总收入为22769879.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6%; 其中:上年结转收入5182095.88元;财政拨款收入17587783.84元。总支出为26468808.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33%,年度执行中主要调整人员经费及纪检监察计算机分级保护资金。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20887309.91元,占总支出的78.91%。主要用于阿里地区纪委监察局人员经费、车辆运行费、维修费、差旅费及会议培训等费用,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43 %,原因人员增加;支出力度加大。

2、其它纪检监察事务为1594535.59元,占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地委巡察办办公设备购置、人员经费、车辆运行费、维修费、差旅费及会议培训等费用, 与上年对比增加0.96 %,原因是增加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5932.66元,占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调整差额部分工伤保险金、工人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 与上年对比增加31.11 %,原因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31063元,占总支出的3.14%。用于住房公积金, 与上年对比增加 0.96 %,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包括地委巡察办)上年结转和结余为1483167.11元, 结转和结余行政运行较大的原因分析是2017年未支付2018年及时消化结转和结余。

(三)2017 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决算支出为1650046.21元,“三公”、较上年同期增减比例-17.8%。

经费具体支出为:接待费支出为17932元,较上年同期增减比例73.2%;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632114.2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项支出为102756.06元;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289358.15;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124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减比例10.6%,共11辆车子,其中本单位8辆车子、地委给巡察办借用2辆车子、行署给巡察办借用1辆车子,比2016年增加巡察办一辆、纪委一辆。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70人次。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1.对预算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2.财政预算的支出力度不够。

3.部门预算监管不力,相关数据利用效率不高。

三、名词解释

一、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2017年纪委决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