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9-003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2017年度西藏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3-08
目录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情况
3.人员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三、收入情况说明
四、支出情况说明
五、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于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对比
(2)、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于2016年月算三公经费对比
(3)、2017年于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比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概况
1、 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并指导全地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地区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地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地区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地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规范土地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土地确权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地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行署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地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地区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严格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镇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保护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地区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地质勘查项目,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监督矿山储量核查,配合地质资料汇交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监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地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地区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阿里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科室包括:办公室、规划科、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局、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局、纪检组、共7各机构。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10024.8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0.96万元,上年结转1823.85万元。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024.81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款支出3954.25万元,结转下年6070.56万元。
三、2017度收入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2017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00.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95.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48.88万元、国土气象收入7998.79万元、公积金收入57.89万元。上年结转1823.85万元。
四、支出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2017度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5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入95.40万元、占总支出的2.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8万元、占总支出的1.23%;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374.71万元、占总支出的85.34%;公积金支出57.89万元、占总支出的1.46%;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77.37万元、占总支出的9.54%;下年结转结余6070.56万元。
五、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60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5.6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004.93万元,项目支出结余0元。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对比
我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我局没有组织过任何因公出国的业务培训、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②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2017年实际支出0.63万元,5批次20人次。在接待中,贯彻党中央 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
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8万元, 2017年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38.36万元,其中15.68万元是财政预算单位车辆运行维修费支出,22.68万元是专项经费打击非法盗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支出,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2017年决算“三公”经费与2016决算“三公”经费对比
2017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8.99万元,2016年“三公”支出决算数为28.80万元, 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38.36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8.80万元,增加9.56万元,同比增加33.19%。主要原因为2017年我局非法打击盗采执法下乡任务重, 2017我单位未产生因公出国(境)人员支出,2016也未产生因公出国(境)人员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2016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增加0.63万元,同比增加0.63%。
(3)、2017年与2016决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比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产生会议费支出,2016我单位未产生会议费支出, 2017年我单位未产生培训费支费,2016我单位未产生培训费支出。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因我单位出差执法任务重次数较多等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超出预算22.68万元,是从我单位打击非法盗采专项经费中支出,导致支出超出预算。今后我局将严格规范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建立“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西藏阿里地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
附件【国土局决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