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支持IPV6

  • 登录
  • 注册
  • 无障碍
  • 索引号:dqxsb/2019-003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2017年度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部门决算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3-08
2017年度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8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表

二、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支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阿里地区城镇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负责为用户提供符合生活饮用卫生标准的自来水;负责核定用户计划用水量并按有关规定征收水费;负责供水设施、排水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提高整体的供水管理。加强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并对各个水源进行不定期巡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2.做好水表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水表,对各片区的水表安装时间要掌握,如发现水表损坏或运转不正常的就立即更换。

3.加强给水管网的维修、维护工作。再接到有关管网爆漏电话或消息,抢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内到达现场并维修 。

4.加强水源保护工作。一是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常态化监管;二是强化饮水安全能力建设,投资建设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源水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管网水质达标率为100%,有效提升供水能力和水质保障;三是全力推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建设,构筑防护林以及隔离防护围网,保障了城镇饮水安全及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加强监督执法,严肃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饮用水源安全风险;五是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加强保护区内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有效确保饮用水取水安全;六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水资源的舆论氛围。

第二部分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公共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912.35万元,经营收入434.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912.35万元。经营支出434.90万元。

二、2017年度公共决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2.35万元,其中包括污水处理中心运营经费500万元,追加财政拨款收入64.35万元,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912.35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增加了293.77万元。

三、2017年度公共决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支出为134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12.35万元。经营支出434.90万元。2017年全年支出为1347.25万元, 2017全年支出比2016年全年支出增加了206.67万元,原因是2017增加污水处理中心运营经费。东郊水厂水源保护区护坡改造及扩建化验室等。

四、2017年度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详细说明明细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与上年的10.1万元相比增加了

2.18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0万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7年度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相比,减少了1.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立法经费:为立法而开展的各项调研会议等产生的各项支出。

6.监督经费:为开展执法监督而产生的各项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

2019年2月25日

附件【决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