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wxb/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地委网信办
- 名 称:2026年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年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阿里地委网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阿里地委网信办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阿里地委网信办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委网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区党委、地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及工作部署,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地委网信委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研究起草全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要政策,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统筹协调全地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全地区网络内容建设和舆论引导、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网络数据开发和利用的安全管理、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指导推进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指导推动全地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网络管理和宣传科、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互联网评论中心、网络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
人员构成:总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领导职数4人)机关事业编制11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阿里地委网信办部门预算。或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6年阿里地委网信办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阿里地委网信办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324.8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预算以及结转资金;支出预算16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294.2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预算以及结转资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6年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2万元,比上年减少13.6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172.79平方米(办公用房属于借用使用),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不存在。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6个,资金1682.8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无 |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