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hszh/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红十字会
- 名 称:2026年阿里地区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年阿里地区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阿里地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阿里地区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红十字会,是地委领导下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正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阿里地区红十字会机关。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指导各县红十字会开展活动。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护和救助。
(3)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5)开展遗体、器官(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工作。赋予职能,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8)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日内亚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9)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地区红十字会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
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党群、纪检、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赈灾、救灾、募捐工作,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知识和救灾骨干队伍培训;负责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和器官(组织)捐献宣传动员等,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红十字组织发展和志愿者队伍的发展管理及联系,开展人道主义服务活动。机关编制数5人,在职干部4人,均为正式在编干部职工。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76.49万元,比上年减少27.26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装变压器项目资金减少,人员减少。故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34.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原则,公务接待费减少,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78.95%,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6万元,增加51.13%,主要原因是食堂补助补助标准提高、补助规模增加,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拥有车辆及房屋均为捐赠资产。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9个,资金35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消防设备及维修 | 20 | 为确保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消防设备的运行效率,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风险。 |
核心业务 | 105 | 根据阿里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即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器官捐献、开展红十字精神宣讲、业务宣传与科普、提高大众对红十字会的知晓率、积极性,倡导加入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登记注册成为遗体和器官捐献志愿者,开展意外伤害、常见急病、紧急避险、灾害事故现场处理等自救互救知识普及活动。 |
办公区域硬化及美化 | 50 | 提升公共环境品质,改善办公区域及周围视觉风貌,消除杂乱、泥泞等问题,为员工级访客提供整洁、舒适的公共空间,优增强区域整体美观度,优化后的环境能展现单位的规范管理的形象。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例如: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或与本部门核心职能职责密切相关、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