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d3/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措勤县人民检察院
- 名 称:2026年措勤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年措勤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措勤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措勤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职责1.检察业务部。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2.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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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情况,阿里地区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内设2个机构(副科级)分别为:检察业务部和检察综合部。
1.检察业务部。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2.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主要职责
此次决算公开单位为阿里地区措勤县人民检察院
阿里地区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内设2个机构,(正科级)分为:检察业务部和检察综合部。
(三)人员情况
措勤县人民检察机关行政编制为10人,在职干部职工10人,单位无离退休人员。财政供养总人数17人,其中:正式在编干部职工10人,聘用制书记员3人,公益性岗位3人,合同工1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2.52万元,比上年减少33.25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支出预算892.52万元,比上年减少33.25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量减少及公用经费缩减等原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9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79万元,比上年增加7.98万元,增加13.12%,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运行经费(食堂补助)纳入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985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4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资金89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办案(业务)经费 | 228.7(其中上年结转193.7) | 保障检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落实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经费的正常需要。 |
业务装备经费 | 28.63(其中上年结转28.63) | 更新完善检察设备,打造数字检察,保障检务公开,提升办案能力。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院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