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alxf/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消防
- 名 称:2026年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年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
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
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应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交办的
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内设5个业务科(室),下设1个勤务站,1个特勤站。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阿里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部门预算。
或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235.69万元,比上年减少1421.79万元,减少25.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预算减少;支出预算4235.69万元,比上年减少1421.79万元,减少25.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消防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6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指战员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77.5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预算177.5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6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预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资金2826.4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 177.5 | 实现伙食由单一型向多样型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伙食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
应急物资储备费 | 60 | 保障消防救援队伍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而购置的应急物资。 |
消防工资保障经费 | 1066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