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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rfb/2026-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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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名 称:2026年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年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



2026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根据阿里地委、行署、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地区住建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议。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公有房屋统计及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执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拟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开展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城镇燃气监管职责。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执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制度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13)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现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指导科、建筑市场监

我单位现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审图监管中心、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二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534.63万元,比上年19029.41万元减少7494.48万元,减少39.39%,主要原因是: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预算11534.63万元,比上年减少7494.48万元,减少39.39%,主要原因是:住房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92万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2.12万元,比上年减少45.03万元,下降19.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3,162,418.75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9个,资金2847.8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应急维修经费

221.50

服务管理好保障性住房小区对我地区城市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度

物业代管费

163.44

物业公司规范运营管理对我地区城市治理和规范管理水平的提升度

城市体检经费

120

城市体检对我地区完善改进城市发展的提升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126-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