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tjzd/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
- 名 称:2026年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年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根据《关于印发〈阿里地区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机编发〔2025〕19号精神,规范公安处内设机构规格,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处置暴力恐怖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案件、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困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承担其他应当由特警支队承担的特殊任务。特警支队自组建以来,在地委、行署、公安厅及公安处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防范第一,处置高效,四无、三不出,三稳定”为工作目标,以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各项维稳工作,出色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是一支特别讲忠诚、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过硬队伍,已成为护航阿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钢铁之师。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5年根据《关于印发〈阿里地区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机编发〔2025〕19号精神,规范公安处内设机构规格,公安处特警支队内设综合管理大队、作战训练大队、警航大队、特种勤务大队、巡逻大队5个大队,各自有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
综合管理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警纪警规警令,为支队高效、规范运行奠定坚实基础;(2)贯彻执行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商处各大队之间关系,负责支队上传下达、办文办会、登记管理等相关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提高工作效率;(3)贯彻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做好资金预算、结转结余、询价和固定资产登记等工作,指导会计、出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4)做好支队跨区增援、实战演训、装备配发、执法勤务、比武竞技等警务保障工作,确保装备使用性能良好,提升民警防护力和战斗力;(5)做好公务用车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驾驶人员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和警示教育,避免公车私用、假公济私;(6)不定期对生活区、办公区开展水、电、气等联合检查,扎实推进安全隐患防范治理,确保营区生产生活绝对安全;(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作战训练大队职责:(1)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负责支队实训任务和勤务调度工作,把牢训练“安全关”,为支队培养正规化、专业化精锐力量提供坚实保障;(3)负责监督武器装备、特种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各类武器装备性能良好;(4)根据上级指示和实战需求,制定支队年度、季度、月度的综合性训练计划大纲,并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5)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方案预案,督促强化实战演训,确保快速响应、迅速出动;(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警航大队职责:(1)开展空中巡逻、巡查工作;(2)突发事件的空中警戒和处置;(3)实施空中侦查、调查、取证、追捕逃犯、协助地面指挥;(4)大型活动安保的航拍、航摄;(5)开展日常训练,保障飞行时间;(6)做好队内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保养等工作;(7)协助相关警种开展专项行动;(7)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飞行任务。
特种勤务大队职责:(1)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处理各类突发性案事件和其他紧急情况;(2)发挥应急处突精锐作用,以“安全、快速、高效”为原则,协助其他警种执行设卡拦截(武装控制)和围剿抓捕等任务;(3)承担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任务,发现并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确保勤务范围安全稳定有序;(4)担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巡逻和值守工作,构建“点、线、面”立体化防控体系,提高见警率、管事率、震慑力;(5)常态化开展实战演训,坚持按纲施训、实战实训,全面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战术水平;(6)熟练掌握枪支弹药和警械装备的使用性能,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巡逻大队职责:负责地区巡逻执勤任务;盘查有违法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完成上级领导和其他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职责:(1)盘查有违法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查验居民身份证;(2)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3)纠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5)完成支队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339.48万元,比上年减少1125.59万元,降低15.33%,主要原因是: 2026年机构改革调离人员较多;支出预算7545.73万元,比上年减少922.40万元,减少12.22%,主要原因是:2026年机构改革调离人员较多。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3.90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90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0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保障2026年马年维稳安保工作,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公务接待。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2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8.86万元,比上年减少95.10万元,下降16.43%,主要原因是: 2026年机构改革调离人员较多。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40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5.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7868.02平方米,车辆2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41.00万元,主要是:勤务重,用于紧急救援与人员紧急出动,从2025年政法转移经费装备经费中购置。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资金7339.49万元,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