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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yjglj/202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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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
  • 名 称:2026年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年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13 浏览:



2026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地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地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地委、行署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各县消防监督工作,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地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二)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行使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地区外救援工作。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地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务,结合全地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订落实举措、规划、制度及相关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和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下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科、自然灾害防治科、信息预案科、应急执法科、自然灾害防治预警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消防救援服务中心等;下设事业单位地震局(监测预警与震害防御科)。机关编制为14名,执法编制3名。事业编制14名,消防救援服务中心编制15名。2025年底实有54人,其中:正式职工44人、公益性7人、外聘2人、志愿者1人。本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为阿里地区地震局,部门预算为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阿里地区地震局。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73.94万元,比上年减少254.34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2025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质保期;支出预算2573.94万元,比上年减少254.34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应急指挥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质保期,致使项目资金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53.4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地震局车辆并入我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53.4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地震局车辆并入我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量,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6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1.9万元,比上年增加24.5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因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其中:消防救援中心新分配2名职工、局机关调入2名职工、新分配2名职工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6298.25平方米,车辆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专用设备3套,分别为便携式色谱仪61.97万元,穿墙生命探测仪56万元,多模块生命探测仪93万元。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分别为边波雷达194万元、红外气体检漏仪109.85万元、无人机两台各125万元。

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05万元,主要是:2026年援藏资金投入60万元、防汛抗旱物资及设备45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2个,资金2427.2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编制费

30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的综合运用和重要载体,是主动防范风险挑战、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抓手,发挥着平时牵引应急准备、灾时指导应急救援的基础性作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减少影响,确保有序高效处置



北斗卫星链路费

45

提高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效率,通过现代通信技术,加强信息沟通,加快信息反应速度,提高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快速指挥调拨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有效提高应急救灾保障能力,减少突发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雷电监测预警服务平台

30

以大气电场监测为基础,构建“精准监测-智能研判-靶向发布”的雷电监测预警体系,开发适合阿里地域特点的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产品,针对旅游景区、城市安全保障等不同场景的需求,开展全方位的雷电灾害预警服务,提高阿里地区雷电灾害的整体防御能力及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和气象服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预算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阿里地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