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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hw/2019-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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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卫健委
  • 名 称:2018年度阿里地区卫健委部门决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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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14
2018年度阿里地区卫健委部门决算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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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支出其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我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地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晨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地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我地区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参与制定药品标淮。

(八)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地方生育政并组织实施,组织检测计划生有、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发展动态,提出并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减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康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符合我地区科学发展要求的生育政策措施。求的生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入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我地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単位评审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地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卫生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地区人口基层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全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藏医药的理论、医术、医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加快发展藏医药事业。

(十六)承担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工作。负责实施卫生经济政策和管理规范、标准以及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卫生专项经费、地区卫生经费,编制年度预决算,制订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阿里地区卫生系统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全地区卫生系统思想政治研究日常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督査督办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科(地区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全地区卫生应急工作;拟订本地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建立与完善卫生应急信息和指挥系统;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拟订本地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计划,并对其调用提出建议;管理本地区突发公共生事件应急专家库和卫生应急队伍;指导并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协调本地区有关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对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的落实,负责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负责重大传染病和疫区的紧急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项目;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地区受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艾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肺结核病者免费诊查及治疗,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检查,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检查,性病防治工作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检查,预防接种工作检查,精神卫生工作检査,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三)基层与妇幼保健科。

拟定农牧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

农牧区基本卫生保健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实施农牧区医疗制度,并承担地区农牧区医疗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依法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农牧区卫生相关信息,检查评价重要卫生政策落实情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涉及农牧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有关规划,并协助实施,负责村级卫生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培训。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综合协调本地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地区控制吸烟有关政策、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标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依法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系统管理工作;开晨对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四)医政科(医疗服务监管科)。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建立本地区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牵头拟订地区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医学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承担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提出本地区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制定、实施和评价工作。拟定全区地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规范;指导全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县乡卫生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培训;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发放;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医疗机构设量及执业许可发放,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设置大类精子库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进行行政强制执行;负责精麻药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医疗机构等级评审。

(五)卫生监督科。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发放;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开展采供血行为检查,对非法采集血液的,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血的血液的,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予以取缔;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预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交通卫生检疫工作;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不诚信行为的监管;对申请进入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的经营企业进行系纺导入及信息维护;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督;对我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我区非集中采购中标药品进行审批;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校舍和供水工程项目选址、设计预防性卫生审查登记。

(六)藏医药管理科。

贯彻落实藏医药发展规划,指导制定藏医药制剂标准,编制本地区医藏药目录,加强对外交沆合作;承担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藏西医并重方针,推进藏医药的发展创新,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藏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参与本地区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旋藏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负责县乡村藏医药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培训。

(七)人ロ与计划生育服务科。

贯彻落实全区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推动完善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惠民辅助政策机制工作。拟定人口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生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承担预防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宣传;做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宣传教育;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研究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规范和权益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率;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地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等工作。推动实施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惠民扶助政策;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负责国际援助项目的管理;承担依法公布有关人口计生和优生优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工作。协助地委、行暑动员广大群众促进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对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审批。

(八)纪检组。

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方针,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的查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纪党风的教育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承办地区纪检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

(一)地区红十字协会办公室。

主要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宇协会法》开展抗灾、救灾准备工作,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战时参与救护活动;参加公民义务献血的宣伎、动员;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和参与红十字血站、医院管理;开展人道主义,开展国际、国内友好合作和技术经验交流以及受援工作,依照国际红十字协会和红新月活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协会委托的有关事宜。

(二)地区计划生育培训与宣传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培训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三)地区中心血站。

主要职责:负责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承担供血区城范围内血液存储的质量控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采供血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医政医管科、综合监督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下设事业单位阿里地区红十字会、医鉴医考中心、中心血站。

第二部分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1588.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13.5万元,专项资金拨款等原因预算收入调整后年末总收入决算数为4406.4万元,比上年总收入决算数5075.7 万元下降13%,本年总支出4362.09 万元,比去年总支出数4679.09万元下降7%,其中本年基本支出1695.18万元,本年项目支出2666.91万元。

二、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9779740.87元,其中基本工资143706元,津贴补贴5197204元,奖金4964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9228.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9938.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009.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586.53元,住房公积金74259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

2.商品服务支出5352089.46元,其中办公费118762元,印刷费87130.60元,水费24849元,电费225047.34元,邮电费84605元,取暖费31330元,差旅费421112.05元,维修(护)费32790元,会议费174057元,公务接待费11268元、专用材料费815932.76元,劳务费227281元,工会经费13329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930.7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7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3762元,其中抚恤金623200元,生活补助1006478元,奖励金12123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961元。

4.资本性支出46218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62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商品服务支出2,458,817.26元,其中办公费113,510.00元、印刷费93,560.00元、邮电费1,100.00元、差旅费620,697.23元、会议费41,030.00元、培训费255,613.00元、公务接待费9,316.00元、专用材料费985,864.38元、劳务费21,0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271.6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765.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2,972.00元,其中生活补助2,168,433.6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538.40元;

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1,310,976.1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1,310,976.10元;

4.资本性支出10,656,344.87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4,331,592.94元、专用设备购置6,084,169.9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0,582.00元。

三、收入情况

(一)我委2018年总收入为4406.4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为5075.7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为减少项目。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全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22283.95元,其中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500元,公务接待41783.95元;全年调整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8786.36元;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0584元,其中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202.36元。

(二)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68786.36比上年支出数1130946元降低41%,其中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202.36元,比上年数979919元降低34%,公务接待费20584元,比上年数151027元降低86%,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零、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3辆。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和人数为175人。

(三)2018年度全年会议费215087元比上年数15800元增加199287元;2018年培训费0元比上年数46888元下降100%。

第四部分、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8,754.26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维修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房屋总面积为2600平方米、价值为2,615,266.08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600平方米、价值为1,539,666.08元,其他房屋面积为1000平方米、价值为1,075,600.00元;2018年我单位总车辆数为3辆、价值为2,420,547.00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为4,309,370.92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预算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是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办公取暖费。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包含车辆油料、维修、年检,保险等费用。

真实性:与财政部门批复数一致。

阿里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