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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zzb/201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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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地委组织部(地区公务员局)
  • 名 称:2018年度中共阿里地委组织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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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16
2018年度中共阿里地委组织部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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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五)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二)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实施事宜。

(三)负责全地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重要政策的综合研究,为地委、行署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指导并组织实施,配合搞好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编写专题资料,负责《阿里组工信息》编辑工作。

(四)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教育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地区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地区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地区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地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六)考察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全地区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党委、政府,区党委组织部和地委、行署管理的干部及地直、各县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任免、交流、退休等审批手续;宏观管理、指导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军队计划分配营职以上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地区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的政审工作;协助管理中(区)直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和考察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地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县(处)、乡(镇)科级干部的培训和挂职锻炼等工作。

(八)负责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建议;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九)负责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委组织部、地直单位党委(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防治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承担县(处)级干部工资审批,地级干部工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地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地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政策,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定知识分子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地区知识分子工作。

(十四)负责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党校、区党委党校、地委党校、行政学院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一定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协调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地直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地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七)审核地委、行署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地委、行署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县的职责分工。

(十八)审核地委、人大、行署、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驻内地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地、县、乡(镇)人员编制总额。

(十九)负责拟订全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地区职数事业单位和地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县、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地区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监督检查全地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地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全地区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拟定全地区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理地委老干部局。

(二十三)承办地委、行署和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组织部(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部(办、局)工作;负责部务会、部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通讯、文件流转、机关保密、密码管理、文书建档、印鉴管理、文件印制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政协委员有关提案的协调督办工作;承担部(办、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务政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纪检、宣传、群团发展和离退休干部待遇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和接待工作;协调对口扶贫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综合研究,草拟有关制度、办法等;拟定干部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承担区党委组织部、区编办下达的调研课题,指导全地区组织编制部门的调研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综合信息的草拟工作;承办部(办)重要会议有关文稿草拟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鉴资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

(三)组织一科

负责研究提出各类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承办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组、总支)的设立、调整、撤销的报批;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抓好全地区党员发展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指导全地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了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负责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负责重大节日期间全地区党组织活动工作;推荐国家、自治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承办地区“两优一先”表彰宣传工作;承办地区出席全国、自治区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表推选的有关事宜;负责指导县乡村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大学生干部”、“第一书记”选拔教育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从优秀村(居)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公务员相关工作;负责全地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相关工作;负责“三老人员”、党内激励帮扶相关工作。

(四)组织二科(地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地区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规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考评、检查全地区农牧区、机关、企业、事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地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参与指导乡科级、县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总结、交流、推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并提出建议;牵头组织、督促、检查全地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查、督办党内专题教育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各县、各行业系统落实地委党建工作安排部署;承担组织史的续编工作。

(五)干部一科(对口支援干部科)

负责全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提出全地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拟订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区出席自治区党代会代表、自治区人代会代表和自治区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了解和掌握地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办理区管干部有关材料的呈报及其他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考察、交流、职务任免、退(离)休、待遇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宏观管理和指导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县处级以上干部调配和挂职锻炼有关工作;负责计划内军队营职以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指导全地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有关干部的档案;综合管理对口支援干部工作。

(六)干部二科

对县、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了解和掌握县、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县、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乡(镇)县级、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县、乡(镇)县级、科级干部的考察、交流、职务任免、退(离)休、待遇等工作;拟定县、乡(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政策,指导换届工作;负责有关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做好各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助做好中(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七)干部监督科

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制度规定学习宣传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地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地区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负责全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承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承担县委组织部长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领导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委托审计建议并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对审计结果运用提出意见;列席任免干部有关会议;对地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认定。

(八)举报中心

负责全地区组织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相关制度;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对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的干部提出意见建议;督办查办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承办干部任免、处分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巡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办理地委巡察办移交问题事宜;负责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和地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配合做好违规出国(境)问题专项治理和问责;承担全地区县处级干部(不含援藏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外出报批工作。

(九)公务员科

按照《公务员法》,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全地区公务员分类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调任、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实施办法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方案;负责拟订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并做好招录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单位人员职位分类、登记、考核、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奖惩、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管理工作;负责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管理单位科办员调动手续;承担县(处)级干部工资审批,地级干部工资审核上报和援藏干部工资套改、审批工作;负责党群系统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公务员人事档案工作。

(十)人才工作科(地区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地委及地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地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全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加强监督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各行业系统人才工作、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地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管理全地区人才信息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程,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引进、资源开发和交流合作;负责阿里地区人才资源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定知识分子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人才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地区知识分子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干部教育科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指导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提出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央“一校五院”和区、地两级党校主体班次学员调训工作;对各县、地直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组织地区管理的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对口援藏“智力援阿”工作意见、建议、计划并组织开展实施。

(十二)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

负责综合分析全地区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起草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与地区编委领导的联络和编委会议会务工作;负责部分以编办名义的材料和行政机关编制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拟订行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全地区机构改革工作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审核地直行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各行政机关的层级之间、部门之间职责调整;审核县、乡镇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负责全地区行政机关的人员总量控制;负责地直行政机关使用编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地区招录公务员计划的编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地区机构编制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全地区机构编制系统“12310”专用举报电话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十三)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负责起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拟定全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拟定事业编制宏观管理方案和各类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地区事业单位的设立、拆并、更名、定编、定岗职数、定岗人员比例、定经费渠道工作,协助全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年度核定工作;负责地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地区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的编制审核工作;指导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和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四)地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阿里地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决定、决策、指示,负责做好全地区干部职工保健工作的调研及拟定组织实施全地区干部保健工作有关政策,总体规划,规章制度等;组织指导并协调医疗保健机构及各县、各单位做好干部职工体检工作,收集整理干部职工体检后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健康档案和数据库;负责全地区干部职工体检工作的分析总结,并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干部职工本人;负责对体检中患有严重疾病干部职工的登记、体检结果、随诊结果收集整理,对确认患有严重疾病的干部职工提出复查和治疗建议,并及时将复查结果和治疗建议反馈给干部职工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协调全地区干部职工保健体系建设;负责协调、监督各县、各部门做好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地区范围内和地区范围外的医疗机构向广大干部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工作;承担全地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与预防保健工作;承办阿里地区干部保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员情况:

地委组织部(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机关编制41名(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6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1名。

所属事业单位

(一)地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着重做好全地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例会;负责全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地级教学中心资源库、辅助教学网站、基层终端站点、骨干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规划、建设、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资源制作审核和上传;负责拍摄制作党员干部教育方面的教学课件;督促、指导各县开展远程教育工作;完成地区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地区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各县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软件等工作;负责全地区机构编制统计、台账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地直机关党政群团和政法单位、事业单位“工资集中支付”中的编制和实有人数审核工作;承办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地区干部档案室

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委系统干部以及政府、群团副科级以上干部档案材料;负责所管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落实干部档案规划、规章制度,负责地区范围内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办理干部档案业务咨询事项的答复;负责对所管理干部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写目、技术加工等,科学存放;负责所管理干部档案的检查核对、定期清理,认真登记干部职务、工资和学历等变动情况;对新进、调入、调出的干部档案及时整理登记入柜、入档和转出;负责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完整的干部情况;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四)地区组工信息中心

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拟定地委组织部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地区组织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组织、指导全地区组织工作业务软件的使用及推广应用;负责地区电子政务网、大组工网应用平台建设以及数据中心机房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本级系统主要硬件设备、软件维护工作;负责地委组织部党政网(外网)、大组工网(内网)及电子政务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通过互联网发布全地区组织工作多媒体宣传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编写《阿里组工信息》;负责拟定全地区组织编制对外宣传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内容审查把关;负责全地区组织编制工作网络宣传和涉组涉干涉机构编制舆情监测、引导及重大舆情应对;组织开展新闻和网络宣传工作理论研究、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地区组织编制新闻和网络宣传工作。

(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不定级别,事业编制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由办公室管理。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为收入173342081.32元(其中当年收入170452682.51元,上年结转收入2889398.81元),比2017年收入56388594.71元增加116953486.61元,同比增长207.4%,增长原因主要为项目收入增加。支出为146548017.3元,比2017年支出58426173.74元增长88121843.56元,同比增长150.8%,增长原因主要为项目支出增加,结转下年使用数为26794064.02元,比2017年结转下年使用数4755584.18元增长22038479.84元,同比增长463.4%,增长原因为项目结转下年使用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58632.6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05582.6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53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年初预算423225元减少117642.39元,下降27.8%,相比2017年决算数720672.29元减少415089.68元,下降5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05582.61元)。公务接待费相比年初预算69640.51元减少16590.51元,下降23.8%,相比2017年决算数61306元减少8256元,下降13.5%。(全年公务接待58批次,接待423人次。)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2018年组织部完成政府采购投资19417489.2元,具体实施项目为东三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阿里地区藏西先锋红色阿里党建品牌创建面上项目,藏西先锋红色阿里党建品牌创建面上宣传狮泉河主城区路边两侧灯箱项目地委组织部宣传灯箱采购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年末资产总额为64698202.03元,其中流动资产33785120.9元,固定资产30762380.13元,其中房屋18911153.38元,车辆4689000元,其他固定资产7162226.75元,无形资产15701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2辆,没有新购车辆。

(五)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目前组织部2018年决算已完成全部工作。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决算批复下达后,按照规定时间在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开。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无意见。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综合素质,加强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防范债务风险。

四、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组织部2018年决算公开.xls
附件【组织部2018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