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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zfw/201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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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地委政法委
  • 名 称:2018年度阿里地委政法委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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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17
2018年度阿里地委政法委决算公开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7 浏览: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阿里地区地、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藏委厅【2002】23号和《阿里地区地、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藏机编发【2002】23号的精神,设置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地委政法委是地委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与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综治办、维稳办,内设科室属于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全地区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加大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力度,培养政法干警高尚的职业操守;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设立了法官、检察官联系点,实现了警力下沉和法律与公民零距离、面对面;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效率进一步提高,违法违纪现象基本得到杜绝,“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

(一)政法委主要职能

(1)根据党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的路线方针,按照阿里地委的部署,领导管理全地区政法工作,维护阿里社会稳定。

(2)研究全地区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地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全地区的政法工作做出整体部署,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3)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全地区反分裂斗争和社会治安形势,及时组织打击各种分裂祖国的活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4)根据党中央、区党委和地委的部署,制定阿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定和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检查全地区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领导、管理并综合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案案件。严把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政策界限,严把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

(6)承担阿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阿里地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维稳办主要职能

在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围绕地委、和行署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三)综治办主要职能

(1)进一步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力度责任制、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奖惩机制。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3)进一步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力度责任制、重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奖惩机制。

(4)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二、部门概况

机关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名、现实名制人数13名,另有公益性岗位2名、志愿者2名、退休人员7名(2名在阿里、7名在外地)。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预算为824.00万元,年初结转453.82万元。总收入是127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收入为12.9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6.43万元,年末结转数为39.38万元,本年度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33.65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动情况,比上年度减少了预算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7.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地区委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1238.45万元,本年度经费共支出为824.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62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73.8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7,增长0.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66万元,占93.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9万元,占3.22%;医疗卫生支出19.96万元,占1.62%;住房保障支出19.42万元,占1.57%,其他支出1.6万元,占 0.1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8年支出决算为1157.6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9.79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9.96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92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9.42万元。

其他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4.33万元,完成预算9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不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是加强车辆管理和使用,公务接待方面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总合计:35.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是34.42万元,较比上一年减少0.27%,原因是严格管理公车使用,加大了公车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费0万和上年较比减少了100%,原因是2018年没有接待工作组。培训费1.24万元,用于“先进双联户”户长培训补助费,2018年没有会议费,因此是“0”万元。我委2018年无任何支出出国费,因此出国费为“0”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经费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公务用车改革时,单位原6辆公务用车,清退1辆,只保留了5辆,原因是严格管理公车使用,加大了公车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没有接待,根据中央、自治区政府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阿里地区委员会政法委机关,经费支出640.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75.42万元,减少21.51%。原因是加大了经费管理力度,严格经费管理,杜绝了不合理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空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委共有5辆公务用车,其中部级领导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2辆,因此在2018年度固定资产合计为822.36万元,目前我委车辆编制4辆,在用5辆,其中丰田藏F97002为西藏自治区政法委赠送车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资金518.4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9.2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经费预算上与业务科室沟通不足,无法达到经费预算最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管理现金支出,二是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2018年阿里地区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单位食堂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018年地委政法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3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8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8

公平效率(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0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地委政法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地委政法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干部职工培训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阿里地委政法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2018年度政法委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附件【阿里地区政法委员会_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