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yj/2019-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林草局
- 名 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10-13
目录
第一部分 林业局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林业局基本概况
(1)、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阿里地区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地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指导监督林业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申报或建议林业建设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地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地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定相关标准和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工作,协调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地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推进地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地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林权纠纷调解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地(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
制全地区生活用材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原始灌木林、人工林木的采伐、运输凭证。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国有公益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公益林的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地区湿地保护工作
拟订全地区湿地保护规划。起草湿地保护有关阿里地区的标注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地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地区纺纱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协调、参与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八)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阿里地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申报和公报发布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地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九)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武警消防部队防扑火工作。指导全地区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一)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编制24人,目前在职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我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98942130.54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54664137.76元,财政拨款收入144297992.78元。2018年支出总计109482749.13元,收入与2017年同比增加1.18%支出与2017年同比增加0.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名事业编制的预算及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98942130.54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54664137.76元,财政拨款收入144297992.78元。与2017年同比增加1.18%主要原因是增加5名事业编制的预算及项目资金的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总计109482749.13,其中基本支出10562997.95元,项目支出98919751.18元。与2017年同比增加0.06%主要原因是增加5名事业编制的预算支出及项目资金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98942130.54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54664137.76元,财政拨款收入144297992.78元,2018年支出总计109482749.13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2997.95元,项目支出98919751.18元。收入与上年同比增加1.18%支出与上年同比增加0.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名事业编制的预算及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82749.13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名事业编制的预算及项目资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82749.13元,主要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节能环保(类)、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类)、住房保障(类)、其他支出(类)支出。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91111.96元支出,决算为109482749.13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2997.95元,项目支出98919751.18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0562997.95元,其中人员经费为7121797.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为3441200.3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17483.1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25400.00,决算支出112258.14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17%主要原因为增加出差次数,公务用车保有量(辆)3辆,公务用购置费年初预算0元,公车购置0辆,决算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5586元,决算支出5225元与上年同比100%主要原因为上年无公务接待预算因此无支出,2018年按照年初预算数严格把关公务接待接待次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年初预算0元,无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决算支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441200.32元与上年同比减少89.2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车辆数量合计(辆)
2018年期末我局有4辆车。期末房屋面积1000平方米。
(二)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2018年期末我局无单价50以上通用设备。
(三)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2018年期末我局无单价50以上通用设备。
十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防沙治沙:能有效治理阿里生态环境、防沙
沙,雇佣当地群众管护员,增收群众经济效益。巩固阿里生态环境,可持续治理生态环境。
自然保护区项目:能有效完善羌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施及设备,治理羌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及基础设施。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决算公开报表(2018年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