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2020-000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 名 称: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1-28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基本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阿里地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认为应当有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死刑命令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审判由地区检察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案件。、
5、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并指导和监督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依照管理全限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债权文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债权书,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决定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7、指导两级法院做好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
8、综合管理两级法院的武器、着装、装备及指导两级法院的“两庭”建设。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承办应当由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研究室、编译科、技术信息科、刑事审判第二庭、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1-8
第三部分
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总收入3110.2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110.2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2019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2910.55万元,上年结转数为199.74万元。支出共计3110.29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53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06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收入3110.29万元,比2018年增加56.49元,增长1.8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551.2万元,比2018年减少102.43万元,减少0.04;项目支出预算收入559.09万元,比2018年增加158.92万元,增长0.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当年预算收入31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2551.2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82%;项目支出收入559.09万元,占预算收入0.1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1977.55万元。
2、一般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559.09万元。
3、一般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3.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54.0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6.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10.29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216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7.45万元、津贴补贴1063.08万元、奖金8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6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05.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万元、住房公积金156.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6万元。2、公用经费36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万元、水费1.55万元、电费6.56万元、邮电费9.97万元、取暖费39.76万元、差旅费70.94万元、工会经费27.7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培训费10.08万元、接待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17万元、维修维护费3.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3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7.92万元,比2018年减少4.71万元,同比增长0.04%。其中:公务接待预算8.75万元,比2018年增长6.87万元,同比增长3.65%;公务用车运行费119.17万元,比2018年减少2.16万元,同比下降0.02%,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年初预算总收入311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0.29万元(含上年结转199.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53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06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总收入311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0.29万元(含上年结转199.74万元)。
八、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预算支出31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37.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7.3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25.6万元);项目支出559.09万元(含上年结转199.7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7.55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402.61万元,减少0.29%。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目前,我院固定资产总额为3086.84万元,其中房屋2086.77万元,车辆470.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529.7万元。全院共有20辆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院行政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法院行政部门所属业务部门用于开支案件审判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八、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9年度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明细表.xls】附件【2019年度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附件【2019年度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预算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