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202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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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政府机构
- 名 称:阿里地区审计局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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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4-20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地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地委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地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2、制订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地委审计委员会和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年度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行署专员提出年度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地区行政公署委托向人大地工委提出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地委、行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地区有关部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地区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地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地区投资和以地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地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地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地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地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和地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地区行政公署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全地区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自治区审计厅组织的审计事项。
12、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地区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地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地区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主要工作任务
地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法规审理科。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起草审计业务管理及内部控制规定。负责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起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组织起草审计结果公告。组织对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内部审计。承担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核查。
3、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地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各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4、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各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5、行政事业和企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地区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的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地区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地区行政公署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8、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9、派出审计科。负责革吉县、措勤县全面审计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收入14508172.82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911378.6元,增长6.7%。
我单位2020年预算支出14508172.82元,同比增加911378.6元,增长6.7%。其中:安排基本支出11842182.35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增加771047.25元,上涨7.0%,主要原因是:1、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人均预算增加2、因晋升晋级部分职工工资增资3、公积金缴费基数大 ;项目支出2665990.47元,同比增加140331.35元,增长5.56%,主要用于聘用工程师工资、党建经费支出。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审计事务)(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11842182.35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支出数2665990.4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预算人员经费10401620.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83116元、津贴补贴5246301.6元、奖金55378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9519.6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4759.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5758.05元、工伤保险12368.99元、生育保险43291.48元、住房公积金844034元、个人水电价补贴119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786元。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用经费共1440562元,其中:办公经费934212元、办公费52360元、水费3740元、电费14960元、邮寄费2244元、电话通讯费54604元、取暖费22800元、差旅费635800元、工会经费145664元、福利费2040元、培训费1122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650元、维修(护)费7480元、食堂补助290000元。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97650元,同比减少19694.75元,下降9.06%。主要原因是: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以及2019年节约支出三公经费 。
我单位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177650元,同比增加0元,上涨0%。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同比增加0元,上涨0%。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77650元,同比增加0元,上涨0%。
我单位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9694.75元,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0000元,预计接待 2批次 4人次。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我单位2020年车辆保有量 4辆,2019年车辆保有量 4辆,同比(增加/减少) 0辆。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5990.47元,其中2020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扶贫项目资金。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阿里地区审计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2020年单位公务区域供暖经费.pdf】附件【2020年单位公务区域供暖经费.pdf】
附件【2020年党建经费.pdf】
附件【2020年党建经费.pdf】
附件【2020审计局.xls】
附件【2020审计局.xls】
附件【2020年业务人员经费.pdf】
附件【2020年业务人员经费.pdf】
附件【聘用人员工资.pdf】
附件【聘用人员工资.pdf】
附件【2020年临时工工资.pdf】
附件【2020年临时工工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