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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tgb/2019-000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脱攻办
  • 名 称:关于对《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的公告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1-14
关于对《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14 浏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102号)和《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脱指﹝2018﹞42号)要求,《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12月29日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请监督。

附件: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监督电话: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 (0897)2828615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2日




附件:

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根据2018年12月13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通知》(藏财农指〔2018〕9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6730.28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县(巩固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及土地治理)和改善民生等。结合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现状,特制定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一、分配依据

是结合自治区文件要求,资金全部用于6个深度贫困县。二是根据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重点向脱贫人数任务较重的革吉、改则、措勤3县倾斜。

二、分配方法

按照资金分配依据,在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6730.28万元中,按照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三、分配金额

综合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依据和分配办法,2018年分配阿里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6730.28万元,其中,普兰县303.95万元、札达县302.85万元、日土县378.7万元、革吉县1512.04万元、改则县3445.66万元、措勤县787.08万元,详见附表。

四、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分配下达后,各县要严格按照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巩固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土地治理和改善民生资金,并1周内将资金、项目录入信息系统。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