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2018-00003
- 发文字号:阿行发〔2018〕28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 名 称: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印发《阿里地区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公文种类 :文物
- 发布日期:2018-05-22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阿里地区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行署第6次专员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2018年5月22日
阿里地区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国第六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64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地区现代职业教育,解决好我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办学能力不足、办学水平不高、办学质量较差、思想观念保守、办学模式落后等短板问题,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区党委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阿里实际,紧紧围绕全地区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和“十三五”规划实施,以学历教育为主、农牧民技能提升培训为辅,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思路,以培养高素质高质量技能人才为目标,强化政府统筹,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职校”)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办学模式创新,增强办学活力,实现开放式办学和特色办学,加快全地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全地区经济长足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形成适应阿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全面建成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一技之长脱贫致富,职业教育结构规模更加合理,总体实现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2020年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达到1200人;中职升高职和高等学院升学率达到10%以上;实现中高职人才培养对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独立多元办学或联合办学新格局,职业教育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沟通衔接;地区内外联合办学优势互补;企业社会办学规模适度、办学规范。形成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社会需求,统筹全地区职教资源,科学合理设置专业,适应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特色产业发展适时新增或调整相关专业。发挥各县职教中心作用,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各县人社局依托职教中心重点办好技能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50%以上;地区职校实现“双语双师型”教师、实训设备配置与培养目标相匹配,信息技术广泛运用,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标准,落实“5个100%”目标,高质量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和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发展保障水平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阿里职业教育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建成职业教育现代办学新格局。准确定位发展中职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按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中职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中职教育基础地位,落实中职招生奖惩政策,稳步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实现未升学初中毕业生全部纳入中职教育、未升学高中毕业生90%纳入职业教育,将招生任务和控辍保学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鼓励学生积极考入内地中职班,完成自治区招生计划。加强职校与普通高中招生的统筹管理,实施中职招生“阳光工程”。
地区职校积极探索整合行业企业现有办学资源,扩大职校学生规模,紧密对接全地区产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鼓励初、高中学生到职校进行实践学习,适当增设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课程;鼓励职校实施分流教育,促进学生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建立健全各类职校质量评估体系,纳入全地区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加强各县职教中心建设,开展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农牧民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牧业科技培训。鼓励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职业教育,形成全方位职业教育办学体系。
(二)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成长渠道。充分发挥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和内地对口援助院校对我地区中职教育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和对口支援作用,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结构。探索校校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地区内外办学优势,积极主动与区内外中、高职院校进行合作办学,明确合作办学方式,搭建完善技能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加强与对口支援院校合作,促进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及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高职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习实训等方面的衔接,实现合作培养新渠道新机制。积极探索和开展与企业合作的“现代学徒制”教育和“订单式”培养模式,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积极发展各类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灵活学习培训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地县人社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面向行业企业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实施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计划,健全职业培训标准;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养计划、农牧民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面向农牧民和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社会培训,推进农牧民继续教育工程,创新生产与学习结合模式。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鼓励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教育资源与地区职校合作办学,落实校企合作的企业税收和奖励政策;建立政府统筹引导职业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行业企业合作办学的主体责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主体责任,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新体制机制;多种形式支持企业与地区职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促进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职校主动对接本地企业,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实行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扩大毕业生本地稳定就业的比例,为全地区各行业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提供必要的技能人才支持;开展以职校领导干部、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顶岗锻炼,聘请行业企业领导、专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到职校兼职聘为专业教师,整合技术技能资源,实现校企合作“双挂”活动,推动高素质“双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行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职校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技术投入,进一步探索和推进产教结合,通过协作、参股、托管、租赁、捐赠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机制;鼓励企业创造条件为学生实习就业在食宿、交通等方面提供保障,共同促进职业教育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加强各行业指导,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按照行业技能标准,制定行业指导政策,各行业要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人社等重点行业要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并参与职校教育教学指导,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等工作,建立本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及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制定政策,落实职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教学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和相关现代办学制度;推动学校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面向扶贫、面向社会办学;依法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完善学校治理,建立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和考评制度。
(四)积极建立职校就读就业创业制度。继续实行中职教育注册入学制,政府主导实现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职教育全覆盖。地区人社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实践与素质并重,参与和观摩并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优先安排贫困农牧民及子女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学习和就业,确保每户贫困农牧民家庭有一名技能型人才和新型农牧民,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服务,确保贫困农牧民子女中职教育毕业100%就业。
积极推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建立就业准入机制,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形成“要收入需就业、要就业需技能、要技能需培养”的良好职业教育氛围,提高广大农牧民参与职业教育意识,让广大农牧民形成通过培养才能更好就业创收的良性循环,阻断代际没有劳动技能的不良现象;人社部门为地区职校创造条件和资质,落实地区职业技能初、中级资格证书的资格鉴定。
鼓励中职毕业生自主就业创业,从事特色产业和优秀民俗文化传统产业发展。参照《阿里地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阿党发〔2017〕34号),积极支持中职学历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享受一定比例的奖励和补助政策。对中职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高校毕业生区内自主创业政策支持”政策;对中职毕业生区内企业稳定就业的,凡在同一企业签定3年以上稳定就业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前3年给予每人每月生活、住房和工资性补助2000元;对吸纳中职毕业生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按每人每年7000元的社会保险、岗位培训等补贴等,补贴资金列入地区财政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扶持资金,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中职学历教育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对口高职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对升入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的中职毕业生,按照《阿里地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四、主要任务
(五)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结合西藏实际和阿里特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的教育;广泛开展老西藏精神、先遣连精神、孔繁森精神和阿里精神教育;把学生思想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教育相结合、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政治水平、职业道德和法治观念的提高;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把德育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重视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精神的培养。完善机构,健全体系,加快建立学校为主、家庭配合、社会支持、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德育工作网络,形成德育合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创造良好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
要紧密对接阿里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发开设新专业,科学准确定位,注重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建立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着力建设好服务三农类、旅游服务类、建筑装饰类、藏医藏药类、传统文化和艺术类专业群,将部分专业建成地区职校的品牌和特色;进一步深化专业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和重点,实现重点专业对重点产业的全覆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加大与政府协调,争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实践平台;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和公示机制;建立和完善职校技能大赛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积极组织行业企业共同举办技能大赛,引入企业举办专项技能大赛,努力形成校企合作组织技能大赛的长效机制;积极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引进企业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来支持服务技能大赛。
(六)强化基础能力改善条件。根据中职办学标准,整合资金、项目和资源,重点加大地区职校的投入,发挥集中办学优势,改善办学基本条件。发改、教育等部门积极向自治区申报争取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双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地区职校专业教学仪器装备水平;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现有基础条件,坚持“投入一批、改善一批、合作一批”,加强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标准体系,建成符合阿里产业发展、满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校内外专业实训基地。
(七)加强职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障,以信息化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制定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提供专业经费保障。紧紧抓住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对口援藏的优势,加快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网络建设和标准化数字校园建设,重点建设仿真实训基地、网络教室、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场所和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加大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与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争取建立一批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立教师培训规划,提高“双语双师”教师比例,落实“双语双师”教师师资认定标准和培养办法,“双语双师”教师比例占专业教师50%以上。制定落实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进企业实践制度,建立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年专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依托对援优势,积极沟通协调,多渠道加强专业教师的培训培养。落实职校师生配比,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达到1:10,根据招生规模和社会培训量逐年适当增加专业教师,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50%以上。制定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向职校流动的政策,鼓励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才到职校兼职教师,支持职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实战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支持职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自主聘用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任教,自主聘用专业教师所需经费由教育厅核拨外聘教师经费列支,不足部分地区财政给于适当补贴,地区人社局加强对职校聘用专业教师的指导。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从事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保障措施
(九)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统筹职能。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教育重点任务统筹抓紧抓好,完善地区为主、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研判分析和统筹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地县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地县政府切实承担主要责任,每年至少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支持、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作为各县各部门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规划。
(十)建立职业教育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配合、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发改委、教育、科技、人社、财政、住建、农牧、扶贫、旅游、国资委、编办、文化、卫计委以及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履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职责,共同做好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和综合协调配合工作,在培训、资金、项目、实训等各个方面全力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确保70%以上的培训任务集中整合到地区职校,地区职校按照培训目标集中优势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好一所中职学校,共同促进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和总体目标实现。各行业部门要支持企业搭建实训就业平台,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十一)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落实好中职免费教育政策,积极向自治区争取把我地区与其他地区区别对待,稳步提高“三包”经费和中职生公用经费标准。地县财政每年将本级财政教育投入收入的30%(在推进均衡义务教育期间投入15%)和教育发展基金(原教育附加费)的30%投入职业教育,独立预算和拨付,增强发展能力。对口援助省份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援藏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从2019年起,地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职教专项资金列入预算,用于举办技能大赛、教学研究、校企合作、学习交流、学生实习交通补助等,并逐年增加。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统筹,强化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发挥好培训经费等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及时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十二)规范教育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学文件,完善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明确学校办学权力清单和主体责任;建立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机制,研究教学和改革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强化教学质量管理,建立教学质量跟踪评估办法,定期对教学质量开展评估分析,加强教学诊断和整改,不断提高质量水平,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
(十三)强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根据自治区关于职业教育督导要求,结合阿里实际和《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完善全地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重点开展对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招生工作等的完成,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督导评估。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制定地区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办法、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要发挥企业、用人单位作用,探索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学习、就业跟踪调查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纳入评估内容之一。要规范社会办职业教育的办学行为,严格审查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把社会办学一并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对质量不达标的要给于警告直至取缔,形成风清气正的职业教育氛围。
(十四)营造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常态化宣传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各项政策(惠民政策、招生政策、学生资助政策、就业创业政策等)、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让老百姓充分了解职业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改变传统就业观念,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认可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