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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xsb/2019-000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地管专家评选实施方案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2-26
阿里地区地管专家评选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26 浏览:

 


       为评选吸纳高层次专家参与到阿里改革发展稳定实践,建强重点行业领军人才和带头人队伍,根据《阿里地区地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以下 简称 《办法》 ,结合全 地区 基数 、质量 结构 分布 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评选范围

各县,地(中、区)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以及通过柔性流动受聘于阿里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 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崇尚科学、勇于创新、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致力阿里改革发展稳定。

(三在各自行业领域专业水平较高、专业成果显著、业绩突出,善于把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与阿里实际相结合。

(四较强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具备教育研技能传帮带能力。

(五其他符合《办法》规定具体条件。

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由所在单位按隶属关系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各县推荐对象由县委组织部考察筛选,经县委研究同意后出具推荐报告;

地直单位推荐对象经地直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出具推荐报告;

中区直单位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出具推荐报告;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推荐对象按组织隶属关系申报。申报时要将推荐报告、个人考察材料,《阿里地区地管专家资格登记表》《阿里地区地管专家推荐表》《阿里地区地管专家评选汇总表》、资格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报地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委组织部人才科)。

(二)初审。地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研究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评估推荐对象工作实绩、政治素质等。

(三)初征求纪检、信访、审计等相关单位意见,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四)终审。由地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有关专家按照选拔原则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在认真审核参选人员有关材料、证件的基础上,采取投票方式,确定预选人员名单(预选人员应获得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

(五)公示预选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地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提交地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

(六)任命。地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预选名单和评审意见提交地委研究批准,向地管专家颁发聘任证书。

、申报要求

(一)申报所需材料:1.各县,地(中、区)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推荐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2.《阿里地区地管专家资格登记表》、《阿里地区地管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阿里地区地管专家评选汇总表》(样附后3.推荐人选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4.推荐人选论文著作、成果鉴定证书、业绩证明等(论著提供样书一本;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和杂志目录、文章内容,报纸上发表的复印报纸名称及文章内容,并说明杂志、报纸主办单位和级别。业绩证明由行业主管部门、财税、统计等有关部门出具)。5.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4张。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除外)。

(二材料报送要求:1. 各县,地(中、区)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务必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意见和加盖公章。2.有材料统一A4纸打印或复印,推荐表格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并按要求签字、盖章3.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

人:

联系电话:0897-2825562(兼传真)

电子邮箱:rencaigzk@163.com

附件【阿里地区地管专家推荐表.xlsx
附件【阿党组发_2018_129号关于印发《阿里地区地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