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9-0007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2-27
目 录
一、部门概况1
(一)单位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三)主要工作任务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7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7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一)人员经费8
(二)公用经费9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9
(一)因公出国(境)费9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
(三)公务接待费10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1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10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1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十、主要名词解释11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规定;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拟定地方性民族宗教政策规定,并负责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2.拟定、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地区涉及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地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管理地区内少数县专项补助资金、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有关工作。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各县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负责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雏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寺庙和僧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地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及寺庙员额核定工作;负责宗教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执事人员和经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地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5.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7.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
8.负责指导管理地区内社会宗教(社会流散宗教从业人员、宗教用品)工作,拟定其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全地区宗教界人员出入境有关手续。
9.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地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阿里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正科级):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佛教协会)。
(三)主要工作任务
1.维护宗教领域持续稳定
(1)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我地区宗教领域持续稳定。
(2)依法做好宗教工作,深刻认识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把藏传佛教不受境外势力操控作为寺庙管理的体现,着力在“导”上下功夫,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深化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深入落实“六建”、“六个一”“九+1”、“一覆盖”等惠寺利僧政策,认真落实民宗干部联系寺庙僧尼制度,推动寺庙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2.加强民族工作,筑牢民族基础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打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
(2)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民委支持、项目资金,着力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善民生,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争取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和发展项目资金、民贸民品政策等民族工作载体建设。
(3)抓好宗教活动场所修缮保护审批和监督,全面排除和整治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
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抓好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科学化水平。
(2)抓好调研工作,为地委、行署和区民宗委决策提供依据。
(3)抓好受援工作,争取“两省(市)民宗与地县民宗结对帮扶、人员培训、争取资金项目”等援助力度。
(4)抓好作风建设,推动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5)抓好驻村工作,维护好社会局势稳定,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我单位2019年度预算收入4870828.01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减少527373.29 元,下降9.77%。
我单位2019年预算支出4870828.01元,同比减少527373.29 元,下降9.77%。其中:安排基本支出4008080.73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减少516015.53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人员减少,根据人数核算的基本支出下降;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8〕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减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62747.28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和维稳工作,同比减少11357.76元,下降1.30%。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民族事务)(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3407741.52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300000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210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431197.2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4311.95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15091.88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64679.58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172478.88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对职工住房公积金(项)265327元。
我单位2019年预算人员经费3504516.9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7700元、津贴补贴1671306元、奖金180510.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1197.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478.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679.58元、工伤保险4311.95元、生育保险15091.88元、住房公积金265327元、个人通讯补助6000元、志愿者人员工资18000 元、个人水电价补贴4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3714元。
我单位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共503563.74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1400元、水费1200元、电费2400元、邮寄费720元、电话通讯费11520元、取暖费9600元、差旅费171000元、工会经费43380元、福利费720元、培训费3600元、公务接待费26463.74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元、日常维修费2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162160元、邮电费0元,会议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3463.74元,同比减少3055.83元,下降3.53%。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我单位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19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57000元,同比减少1663元,减少2.83%。其中:2018年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均为零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7000元,同比减少1663元,减少2.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人员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下降。
我单位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6463.74元,同比减少1392.83元 ,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在公务接待中,我单位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我单位2018年车辆保有量4辆,2019年车辆保有量3辆,同比减少1辆,原因是驻村车辆近期移交转户给札达县萨让村工作组。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待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对我地区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统一审核完毕后,另行公开。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2747.28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阿里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2月27日
附件【8阿里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预算公开表.xls】附件【8阿里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