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1)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5-07-11
牵头单位(盖章):地区生态环境局(代) 时间:2025年7月10日
反馈问题 | 一些县和部门工作不严不实,未达到预定目标、收获应有成效,工作落实上依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和“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虚化、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督察过程中发现,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一些部门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不能做到标准一致、压力同等、责任共担,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部门配合不力、基层支持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 |
核查情况 | 经资料核查,该整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相关佐证资料齐全,符合销号标准,已完成整改任务。 |
整改措施 | 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以盐湖锂矿资源开发、交通建设、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等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各县、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掌握《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职能职责抓好本县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凝聚生态环保工作合力。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地委办公室(地区生态环境局) 各县人民政府、地中直各单位 |
责任人 | 罗杰 |
联系电话 | 0897-2828653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24年7月以来,阿里地区严格压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责任,累计出动执法29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检查企业533家次,其中在线监管企业26家、重点矿产资源开发6家(包括多龙铜矿、拉果资源等)、重点项目排查20余家(包括机场高速),发现问题项目23个、下发正式整改通知书23份、均已完成整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5起(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造假1起)、办结14起,累计处罚金额154.8532万元,其中轻微免罚3起,免予处罚金额32万元。涉及违法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查封扣押附带移送拘留案件1起、移送拘留2起,拘留2人,罚没违法所得。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1起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案件13起,办结13起,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地委行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高地创建相关要求纳入党委(党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护好阿里的碧水蓝天净土。2025年截至目前,地委行署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领域工作10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