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jj/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统计局
- 名 称:阿里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 公文种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25-07-22
自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阿里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督察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实。根据《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督察阿里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反馈意见的函》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
阿里地委、行署始终坚持把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第1统计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及时成立由分管统计工作的行署领导任组长,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地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地、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对账销号、综合调度、督查督办和沟通汇报等工作。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先后对统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3次,组织召开地委、行署专题会议安排部署3次,实地调研2次,对整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行署分管领导作为具体牵头整改责任人,多次召集分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专项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实时掌握整改进度,推动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
针对5个方面11个整改任务,细化措施22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22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
(一)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要求方面
1.关于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到位、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地委、行署通过地委会、行署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文件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全地区各级各部门今年以来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96次,做到应知尽知、应懂尽懂。
2.关于贯彻落实不够实、不够深、不够细问题的整改情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上来,制定《地委办公室公文审核工作流程》《行署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明确具体校对职责,确保印发的公文严格审核、层层把关、不出错误。
3.关于落实中央《意见》中“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支持统计工作纳入到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和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评先评优、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留存干部全程纪实材料。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4.关于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5.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深化统计业务能力建设作为终身课题,邀请自治区统计局专家授课开展统计大讲堂,参训县处级领导62名,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全地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强化统计领域纪律建设,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6.关于基层统计力量较为薄弱专业人才匮乏问题的整改情况。大力选拔熟悉经济工作、具备统计专业背景、数据分析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制发《阿里地区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十项工作举措》,明确统计改革工作的各项职责。严格落实《统计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县级统计局局长负责制,在“三定”方案中核定各县统计局机关编制3名,核定县社会经济调查大队事业编制3名。
7.关于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统计法治宣传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宣传内容、目标和责任人,确保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今年为重点企业、新纳统企业“送法上门”宣传45家、集中宣传5场次,系统解读当前统计领域法规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增强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凝聚依法统计共识。
8.关于部门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阿里地区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统一协调、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统计工作格局,上半年累计召开统计联席会议3次。
(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方面
9.关于组织推动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聚焦基础设施薄弱、人员力量不足、技术支撑滞后等问题,结合阿里地区基层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制发《进一步加强阿里地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确保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0.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有“温差”,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全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方案,切实消除统计数据失真隐患。组织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县对投资项目入库纳统情况等行业统计数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发现问题9个,确保专项核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五)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11.关于在阿里地区随机选取9个单位(项目)执法检查发现,6个单位(项目)存在数据差错、指标填报分类错误、计算方法错误等问题。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体系,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对百益超市等6个单位(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完成数据纠正工作,并建立数据修正台账。
三、举一反三,提升整改质效
下一步,阿里地区将以本次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做到强基础、固实效,进一步提升统计督察效能。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深刻认识和把握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政治内涵、政治要义,突出抓好重大统计改革部署再深化、再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全面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纪检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等长效机制,加大统计造假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惩处力度。
(三)从严从实做好专项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标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适时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改的再巩固,对需要长久坚持的再加鞭,对共性问题,坚持高位推动、贯通协同,对个性问题加力督查督办,持续巩固和扩大统计督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阿里地区统计局;地址:狮泉河镇文化路9号;邮编:859000;电话:0897-2829684;电子邮箱:aldqt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