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czj/2019-000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财政局
- 名 称:关于《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的公告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9-02-1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102号)和《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脱指﹝2018﹞42号)要求,《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12月29日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请监督。
附件: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监督电话: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 (0897)2828615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19年1月30日
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根据2018年12月18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通知》(藏财农指〔2018〕104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2829.1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村级公共服务及改善民生等。结合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现状,特制定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方案。
一、分配依据
一是结合自治区文件要求,资金全部用于6个深度贫困县。二是根据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重点向脱贫人数任务较重的革吉、改则、措勤3县倾斜。
二、分配方法
按照资金分配依据,在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2829.1万元中,按照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三、分配金额
综合阿里地区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分配依据和分配办法,2018年分配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2829.1万元,其中,普兰县127.77万元、札达县127.3万元、日土县159.19万元、革吉县635.59万元、改则县1448.4万元、措勤县330.85万元,详见附表。
四、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分配下达后,各县要严格按照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脱贫攻坚、村级公共服务及改善民生等资金,并1周内将资金、项目录入信息系统。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