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slj/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水利局
- 名 称:关于阿里地区10条采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公文种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6-05-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地区河湖长制的意见》《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阿里地区措勤县磁石乡桑无藏布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可以明确河流管理范围、禁采区和可采区的管理主体及责任,为有采砂任务河流的水域岸线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提升地区的河湖管护水平,对阿里地区10条有采砂任务河段的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具体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含湖泊,下同)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河道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堤防保护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在堤防保护范围内打井、钻探、爆破、采石、取土、挖筑鱼塘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山区河道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按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五、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外堤脚之间,保护范围为邻近公路内侧以里。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之间。其他河湖管理范围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划定并通告。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附件:阿里地区10条采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流名录
阿里地区水利局
2026年5月12日
附件:阿里地区10条采砂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流名录
序号 | 河流名称 | 管理范围长度(km) | 河流起点 | 河流终点 | 流经地市 | 备注 | ||
经度 | 纬度 | 经度 | 纬度 | |||||
1 | 沙曲 | 39.6 | 84°34′11.28″E | 32°24′4.32″N | 84°36′9″E | 32°39′1.44″N | 改则县 | |
2 | 阿姆扎曲 | 22.3 | 83°38′40″E | 32°32′4″N | 83°43′23″E | 32°22′52″N | 改则县 | |
3 | 扎尔嘎藏布 | 30.2 | 83°4′14″E | 32°18′30″N | 83°17′22″E | 32°25′48″N | 改则县 | |
4 | 色尔贡弄巴 | 14.0 | 78°47′44.88″E | 31°48′29.16″N | 78°48′56.52″E | 32°42′4.32″N | 札达县 | |
5 | 东岗河 | 65.5 | 79°25′7.68″E | 32°29′51.36″N | 79°11′4.56″E | 32°11′4.56″N | 札达县 | |
6 | 那曲 | 40.2 | 81°7′44.91″E | 31°8′25.95″N | 81°15′10.47″E | 30°54′24.31″N | 普兰县 | |
7 | 日往弄巴 | 20.4 | 81°7′18.12″E | 30°1′44.4″N | 81°15′48.6″E | 30°11′33.36″N | 普兰县 | |
8 | 下曲藏布 | 56.1 | 85°23′1.87″E | 31°36′56.1″N | 85°9′6.46″E | 31°55′49.16″N | 措勤县 | |
9 | 桑无藏布 | 61.4 | 85°19′41.6″E | 31°31′27.16″N | 85°26′6.79″E | 31°14′53.91″N | 措勤县 | |
10 | 野马滩河 | 55.3 | 79°56′42.96″E | 34°20′25.28″N | 79°59′49.05″E | 34°28′22.63″N | 日土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