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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rfb/2019-000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5-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19-10-11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5-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5-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除噶尔县外,其余6个县均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与收集存在不完善、不规范、截污不彻底的问题、未实现雨污分流。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长期试运行,未验收。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尼玛

联系电话

0897-2669566

整改目标

(1).2019年12月31日建成措勤、改则、革吉、日土、札达、普兰6县县城排水管网;(2).力争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普兰、札达、日土3县污水处理项目;(3).力争2020年12月31日建成措勤、改则、革吉3县污水处理项目;(4).巩固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成效,实现持续稳定运行。

整改措施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除噶尔县外的6县污水管网建设进度,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运行,建成区内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80%。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