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rfb/2019-000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9-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19-10-11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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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个别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机制,如普兰县农贸市场、噶尔县门士乡温泉点等存在“脏、乱、差”问题。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尼玛 |
联系电话 |
0897-2669566 |
整改目标 |
1.完成普兰县农贸市场、噶尔县门士乡温泉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2.建设完成6县综合管廊工程,实施6县城区亮化、美化、绿化工程;3.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
整改措施 |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县人民政府配合,开展城镇“坑洼路”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路面平整、无坑洼,路面完好率达到98%以上。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