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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rfb/2019-000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名 称: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9-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19-10-11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9-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9-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个别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机制,如普兰县农贸市场、噶尔县门士乡温泉点等存在“脏、乱、差”问题。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尼玛

联系电话

0897-2669566

整改目标

1.完成普兰县农贸市场、噶尔县门士乡温泉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2.建设完成6县综合管廊工程,实施6县城区亮化、美化、绿化工程;3.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县人民政府配合,开展城镇“坑洼路”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路面平整、无坑洼,路面完好率达到98%以上。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