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fc/2020-000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司法处
- 名 称:阿里地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公文种类 :社会福利
- 发布日期:2020-01-17
2019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阿里地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制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局势长期持续全面稳定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地级政务服务中心1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7个、乡镇服务中心27个、便民服务站59个,实现“地、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年共办理业务96756件、办结率100%,共服务23065人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6.76%,全地区个人注册、法人注册分别达14206个、 343个,电子证照采集总量为361类9158个,已签发2040个;积极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线上申报、各审批部门相关业务并联审批制度,全年申报项目125个,投资额20.98亿元。二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清理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70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33证)”简易注销等改革工作,建成了注册登记网上全程电子化系统,减少审批环节;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企业设立前置审批事项由226项减少到32项,后置审批减少至162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完善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抽查计划,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三是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制定《阿里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力推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年招商引资项目22个,计划总投资40.27亿元,完成投资3.06亿元;召开招商引资表彰大会,落实招商引资扶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下发《阿里地区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阿里地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阿里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制度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及其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制定《阿里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和制度,从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报备、清理等环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规范,并及时对全地区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备案登记。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制定并严格执行《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纳入政府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并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列席会议,行署法律顾问固定列席行署专员办公会议,参与行署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印发《阿里地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全年召开评审会议15次、专题会议6次,对57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全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地区行署、七县人民政府和部分地直单位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地区社会治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拆迁纠纷、重大事项合法性论证、重大信访事项处理、法治宣传等涉法事务,及时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资政意见和法律建议,不断强化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有效减少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制定下发《阿里地区深化交通运输等7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整合地、县两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旅游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执法职责,组建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各乡(镇)也均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日常巡查、问题线索发现、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配合开展执法等工作。同时,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邀请自治区司法厅业务专家,就行政执法监督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全地区受教育党员领导干部500余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制定下发《阿里地区行署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地工委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以及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经济运行情况、重大工程建设情况等向地区政协通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自治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办理地区政协提案56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全面完成12348中国西藏法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全地区录入23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个人民调解指导中心、1363名调解员。全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1起,调处成功269起,调解成功率达99%。二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决策部署,成立阿里地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阿里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追究办法》,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安排部署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地区和各县财政分别设立不低于2000万元、2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全年共收取295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411.35万元,全地区调解劳动纠纷192起、涉及人员1189人、涉及金额2611.52万元。
七、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900份、宣传用品30种、悬挂横幅51条、受教育群众达34230人次,开展法治讲座41次,400多人参加宪法宣誓活动。突出普法传统宣传,依托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节点,组织50多家单位在人口密集场所进行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000册、解答法律咨询3021人,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8124人次。充分结合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的普法活动132场次。二是围绕重点对象,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加强法律进机关宣传,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各级理论中心组和党校的主渠道作用,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活动152次,举办法治讲座36场次。组织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宣讲,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图片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册。开展法律进校园,坚持把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13场次,受教育师生2.1万人次,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由检察官、法官、警官组成的12名“三官”讲法普法讲师团,深入农牧区广泛宣传《宪法》、《婚姻法》等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30多部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册),累计受教育群众4.2万余人。三是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下发《阿里地区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发挥各级理论中心组和党校的主渠道作用,将学法用法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共为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岗前初任培训11天,参训人次达440人;县处级干部任职培训14天,参训人次达560人;县直机关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培训18天,参训干部630人次。
八、强化组织保障,健全落实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充实行署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阿里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阿里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下发《阿里地区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自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督察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坚持问题导向,对各县、各地直部门开展营造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制定下发《阿里地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集中考核、实地打分,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明确时限规定,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的保障作用,共拨付落实普法、执法经费290.515万元。
2019年,我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局势长期持续全面稳定的客观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各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的重视程度不均衡,一些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淡薄,对相关职责、任务和要求领会不深入、不全面。二是部分单位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不够有力。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习、懂法不够,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频次不够,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工作还不够完全到位。
阿里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