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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各地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不够到位。各地市行署(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没有按照《环保法》要求,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机制未依法全面建立。自治区相关部门未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段晓勇

联系电话

2821312

整改目标

强化对各地市、各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调度、监督与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整改措施

各地市行署(政府)、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