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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各地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不够到位。各地市行署(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没有按照《环保法》要求,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机制未依法全面建立。自治区相关部门未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段晓勇

联系电话

2821312

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政机制

整改措施

各地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各类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规建设、违法排污等行为,规范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本行业领域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