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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hbzb/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3-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2020-04-21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3-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3-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等职能部门推进《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不力,责任未落实。2015年12月,自治区印发《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13个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但至今仍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0个部门没有制定方案。2017年6月,环境保护部组织督查并到水利厅调研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利厅作为重要牵头部门,竟然不知道自治区政府已印发工作方案,更没有研究制定有关具体落实措施,工作严重滞后。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底前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但自治区农牧厅至今未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段晓勇

联系电话

2821312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整改措施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年度考核,推动《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规定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取得阶段性成果